国家税务总局寿宁县税务局课题组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略)
二、山区县社保费征收现状——以S县为例
(一)S县域总体情况
S县以“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的地理特征闻名,县域面积1432.97平方公里,下辖8镇6乡205个村(社区),山峦叠嶂、沟壑纵横的地形导致村落分布零散,交通通达性较差。经济结构以农业和旅游业为主导,工业基础薄弱,截至2024年,全县登记企业2600家(90%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6300家,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17.19亿元,属典型经济欠发达地区。
人口结构呈现“总量减少、老龄化加剧”的特征:2024年户籍人口25.2万人(较上年减少0.3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占比33.7%、乡村人口占比66.3%,常住人口仅17.1万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比达20%,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劳动力外流与老龄化问题突出。
(二)社保费征收实践格局
根据《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要求,S县自2022年起逐步推行“人社核基、税务征收”的征管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应参未参核查、政策性补缴等基础管理,税务部门承担申报受理、费款征收、欠费追征等核心职能。具体流程为“人社登记→信息推送→基数申报→税务征收→数据回传→社保记账”的闭环管理,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缴费。
从收入数据看,2020-2024年S县社保费收入持续增长,从32551万元增至50417万元,期间虽受政策调整与经济波动影响,同比增长率在6.62%-17.07%区间浮动,但整体保持上升态势。在参保结构上,2024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1.2万人、失业保险1万人、工伤保险2.1万人、生育保险1.1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与城乡居民参保占比达72%,成为征管工作的重点与难点群体。
(三)社会保险费征收初步成效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S县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征管效能稳步提升。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依托税务部门成熟的征管体系,实现“自行申报、税务征收”全流程闭环管理,并通过“税费同管、税费同查”机制对缴费基数、人员变动、费款流失等情况实时监控,有效遏制“基数不实、少缴漏缴”等问题。同时,S县税务局社保征收窗口与人社部门同地点办公,大幅压缩业务办理时间,社保费入库率较改革前提升12个百分点,收入规模持续扩大。
二是信息化协同初见成效。2022年,上线社保费标准版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建立与人社部门的常态化数据交换机制,打破“数据孤岛”困境,实现异常数据协同处理,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显著提高。
三是争议化解能力显著增强。传承冯梦龙“无讼文化”理念,联合财政、医保等五部门建立《S县社会保险费“费易通”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2024年以来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征缴争议47起,化解率达92%,有效降低行政与司法成本。
三、山区县税务机关在征收社会保险费过程中存在的困境
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法律制度建设滞后于实践需求,导致基层税务部门面临“执法无据、操作无章”的困境。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执法依据存在短板
一是征管依据分散冲突。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征管主要依赖《社会保险法》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但两者部分条款存在矛盾。如滞纳金标准方面,《社会保险法》规定为日加收万分之五,《暂行条例》则为千分之二,相差4倍;处罚对象方面,前者明确为用人单位,后者则指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法律适用的模糊性给基层执法带来困惑。
二是税务执法权限缺失。《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部门完整的征收、检查、处罚权,主要用于规范“税”的征收行为,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将检查权赋予社保行政部门,对逾期不缴的罚款仅笼统提及“有关行政部门”,未明确税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尽管《暂行条例》允许税务机关检查缴费情况,但对检查手段、强制措施适用范围等未作细化,导致税务部门在欠费追缴中面临“不敢查、不能罚”的尴尬,2025年S县156起历史欠费案件中,22%因执法权限不清导致追缴停滞。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无据。税务部门承接征管职责的同时,也承接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如不同行业企业的陈年欠费、基数核定争议等,但缺乏全国统一的处置政策与执行口径。以S县某农业合作社为例,2016-2021年期间社保费12.37万元虽申报但未缴纳,某眼镜公司(非正常户)2016-2018年欠费1.52万元,均因政策衔接不畅至今未解决。
(二)部门职权划分不合理,协同机制存在壁垒
“人社定基、税务征收”的“双轨制”模式导致职责分割、协同不畅,严重制约征管效能。
一是部门推诿滋生监管漏洞。参保登记、基数核定与费款征收分属不同部门,对于“应参未参、基数不实、欠缴漏缴”等问题,需多部门数据比对与联合核查,但由于职责边界模糊,易出现“踢皮球”现象,形成监管盲区。
二是征管效率受流程制约。缴费人需在人社部门办理登记、基数申报后,再到税务部门缴纳费用,即使线上办理也需登录3个以上系统,平均处理时间达3.5个工作日,且系统数据更新慢,以企业增减员业务为例,需先在社保12333平台操作,次日数据才能同步至税务系统,流程繁琐导致缴费人满意度偏低。
三是税务执法刚性不足。税务部门仅承担“费款收缴”职能,缺乏费源管理、风险核查的前置介入权,对欠缴行为只能开展催报催缴,较难采取税收征管中常用的强制划拨、查封资产等措施。同时,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缺失税务事项通知书发放、处罚决定出具等功能模块,进一步削弱了执法威慑力。
(三)征管服务能力薄弱,队伍建设滞后需求
社保费征管任务的大幅增加与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工作质效的关键瓶颈。
一是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税务部门在承担原有税收征管任务的基础上,新增社保费与非税收入征收职能,但人员编制未相应扩充。S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股仅3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50.5岁),需负责全县2924户缴费单位、21万城乡居民的社保费征管;办税服务厅3个综合窗口承担社保征收、不动产交易等多重职能,集中缴费期日均业务量超200笔,人员超负荷运转现象普遍。
二是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基层税务干部普遍存在“重税轻费”观念,社保政策专业储备不足。S县税务局仅1名社保业务骨干,多数干部对险种差异、缴费基数核定、待遇衔接等专业问题“说不清、不会办”,2024年缴费人咨询回复准确率仅78%,低于税收业务回复水平。
三是培训体系不够健全。社保政策更新快、险种差异大,但培训资源向税收业务倾斜明显。如,2024年S县税务局组织28场业务培训,其中社保类仅2场且内容笼统,未针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细分险种开展专项培训,也未建立“税务—人社”双向交流机制,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缓慢。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协同存在障碍
数字化转型是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核心要求,但山区县信息化基础薄弱,系统支撑与数据协同能力不足。
一是部门数据互通不畅。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使用独立信息系统,数据标准、格式不统一,缺乏实时共享机制。2024年S县发生38起数据传输错误,涉及人员增减、基数调整等关键信息,平均解决时长4个工作日,部分案例导致员工社保权益记录错误。
二是系统功能适配不足。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部分核心功能缺失,如不支持缴费单位“一户式”查询,无法实现税费数据联动分析;申报期服务器承载能力不足,2024年12月征收高峰期出现5次系统卡顿、2次短暂崩溃,影响企业正常申报。
三是缴费端操作不够便捷。系统界面频繁更新且导航不清晰,灵活就业人员、老年群体等操作困难。如城乡居民缴费需绑定银行卡支付,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零钱”;12333平台上进行减员操作时,增减员操作需精准勾选“解除劳动日”“基数更新”等细节,误操作率达15%,且数据同步存在延迟。
(五)社会认知度偏低,缴费遵从性不强
山区县特殊的经济社会环境导致缴费人参保意识薄弱,遵从度有待提升。
一是参保意愿普遍不高。小微企业为压缩成本刻意规避参保义务,灵活就业人员因收入不稳定选择断保,老年劳动者更倾向于“拿现钱”而放弃企业社保。S县某木制品公司2025年员工平均工资仅2600元,低于福建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043元,企业与员工均存在“不愿缴、缴不起”的问题。
二是政策知晓存在盲区。宣传渠道单一、内容精准度不足,老年群体、偏远地区居民获取信息困难。2024年S县抽样调查显示,60岁以上群体中仅45%了解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对险种选择、待遇享受等政策的知晓率不足30%,部分群众因错过缴费期导致待遇中断。
三是断保问题较为突出。2023年S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75万人,2024年为21.23万人,比上年减少2.39%。2024年福建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增加3.1%。经向医保部门了解及走访调查,经济下行导致的收入不稳定、参保意识薄弱是主要原因,影响社保基金可持续性。
四、优化山区县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强化征管法治保障
以法治建设破解“执法无据”难题,为“强基工程”落地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完善顶层法律设计。二是制定统一征管规范。三是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二)深化部门协同治理,构建一体化征管格局
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一家主管、多方协同”的高效治理模式。
一是优化职责划分机制。二是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三是简化征管业务流程。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征管根基
以专业化队伍建设支撑“强基工程”落地,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管服务质效。
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二是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征管效率
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构建“系统稳定、数据贯通、缴费便捷”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夯实“强基工程”技术底座。
一是优化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二是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体系。三是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
(五)增强缴费遵从度,深化政策传导
通过“减负激励、精准宣传、刚柔并济”的组合策略,引导缴费人主动履行缴费义务,筑牢社保基金可持续基础。
一是精准落实减负政策。二是开展分众化宣传辅导。三是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五、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本次研究旨在探讨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背景下山区县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优化路径,虽力求全面与深入,但仍存在局限性:
一是研究案例的代表性受限。我国山区县数量多,不同山区县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民风民俗、数据统计口径和信息化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本次研究主要基于单个山区县,侧重对山区县共性问题进行概括与分析,未能对多案例进行比对研究并长期跟踪,研究成果在特定类型(如深度贫困型、生态保护型、旅游主导型等)山区县是否直接适用需进一步实践论证。
二是研究方法受限。本次研究侧重对社保费征收过程中现有现象、问题和政策分析,虽然能揭示山区县社会保险费征收复杂性的原因,但缺乏更为科学严谨的统计模型进行效应评估,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背景下带来的政策效益,未能量化计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策的针对性。
三是研究视角受限。本次研究主要从税务部门的角度出发,虽然以案例呈现等方式对山区企业、缴费人的体验进行分析,但对灵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老年人等缴费群体在参保意愿、缴费能力及数字化工具接受程度等方面缺乏系统性、深入性考察。
总而言之,本次研究初步探讨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背景下山区县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可能路径及预期图景,囿于案例、方法、视角等方面的限制,后续仍需在案例的广度和深度、方法的量化和细化、视角的多元和多维加以完善和突破。随着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工作的深入实施,适应山区县的社会保险费征管制度将不断建立健全,为山区县人民提供更加牢靠的社会保障。
课题组成员:彭幼滨 朱真颖 朱婷婷 许曼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