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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促进城市大气污染减排效应研究
日期:2025-02-18    来源:龙岩市税务学会   

卢佳  钟华冠

 

【摘要】本文通过选取237个城市2015-2021年的环境数据,建立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研究环境保护税是否对城市大气污染具有治理效应,并通过异质性分析,针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及区域差异城市验证减排效应的大小。实证结果表明,开征环境保护税后,征收标准的提高对城市大气污染具有显著减排效应,但对CO的减排效应较弱,对 未起到减排效应;开征环境保护税后,东部和西部地区的大气污染改善效应强于中部地区,且中部地区对于 未起减排效应,西部地区对CO未起减排效应;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环保非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改善效应强于环保重点区域,且环保重点区域对 未起到改善效应。因此,建议扩大环境保护税对臭氧前体物的征收范围;适当提高大气污染物的征收标准,并根据区域内城市差异设置差别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对流动污染排放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区域联防联治与部门协同机制。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  城市大气污染  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大量自然资源被消耗,环境负荷加重,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其中大气污染问题尤为突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第二产业为支撑的城市经济体系导致了大气污染的日益严重,为此国家开始陆续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制约大气污染,特别是2013年以来,中央政府在修改出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系列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行动计划。各地方政府也针对本地区大气污染特点及环境保护需要制定出了一系列应急机制。由于上述各项政策与举措的有效落实,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已经取得成效。但是,随着疫情后经济全面恢复,目前钢铁、有色金属、焦炭等“两高”产品也在纷纷增长,2023年以来,我国面临气象条件比较恶劣与污染排放显著增加的双重胁迫,空气质量好转的形势严峻。据通报,2022年岁末至2023年年初,冀鲁豫晋陕5省出现了一次长达11天的重污染天气过程,4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20个城市出现严重污染,是近年来罕见的情况。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31-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9% 平均浓度同比上升4.8%。可见,我国城市大气污染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仍然存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绿色发展是总基调,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市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是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薄弱点,大气污染治理任重而道远。

2018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不仅有助于破解环境相关税种执法刚性不足和地方政府介入等难题,也有助于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机制,增强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激励机制。开征环境保护税在国内理论界被认为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但是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效果如何还需要科学的检验。尤其在幅员辽阔的我国境内,不同城市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总量、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等都有所区别,导致城市的生态承受能力也会有所不同,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在不同城市间是否都能起到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的预期效果,从而改善城市大气质量,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我国对环境保护税的研究较晚,早期多集中于对国外环境税实践经验的借鉴,近期更侧重于分析环境保护税费的治污减排效应展开研究。从环境保护税费促进大气污染减排的实证研究的文献来看,一部分学者认为环境保护税能够起到显著的减排效果。邓力平等(2022)以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为切入点,采用时间断点回归模型对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效应进行评估,得出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城市大气污染确有显著抑制作用。也有学者提出,环境保护税起到的减排作用较差。卢洪友等(2018)以中国省以下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实践为背景,考察了排污费征收标准改变对工业污染排放产生的影响,分析认为,增加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税负对于对应污染物具有异质性作用,对于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工业氨氮具有抑制效果,对于工业化学需氧量则具有反向“负激励”作用。另有一部分学者进一步研究分析得出,环境保护税的减排效应存在异质性。一方面是区域异质性。毛晖等(2019)以工业化水平和收入水平作为标准划分区域,实证分析得出我国排污费减排效果的区域差异显著,具体而言,在高工业化高收入区域,排污费对工业废气的减排效果较强;在高工业化低收入区域,对工业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减排效果稍强。另一方面是污染物种类异质性。卢洪友等(2019)基于排污费征收标准变迁的视角研究发现,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能够对二氧化硫排放产生污染减排效应,但在工业废水上并没有发现这一政策的溢出效应。

二、作用机理与研究假设

(一)消费者渠道:间接抑制污染产品的消费规模

 

 

 

 

 

 

 

1  消费者渠道:间接抑制污染产品的消费规模

征收环境税必然会带来环境成本,而环境成本将使企业生产的总成本增加。为减轻税负和获取更多利润,企业会抬高中间产品价格,并把所负担的环境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从而抑制消费者对污染产品的消费支出。从短期来看,虽然产品的价格提高,但是由于消费者难以改变消费习惯、寻找到代用品和改变支出预算,因此对污染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只好承担大部分或全部税负。但从长期来看,以上状况都可能改变,结合税收对消费行为的经济效应分析,税收会引起消费者可支配收入和市场上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化,进而影响消费行为。一方面,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企业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会降低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购买力,从而减少对污染产品的购买,保持较低水平的消费,即税收的收入效应;另一方面,企业提高产品价格使污染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导致消费者减少对含税商品的购买量,增加非税或低税商品的购买,即税收的替代效应。对企业污染产品购买量的减少,必然导致企业利润降低,经营效益下降,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风险,为了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收益,企业必须加大绿色创新,减少污染行为。

(二)生产者渠道:直接提高生产者的治污成本

 

 

 

 

 

 

 

2  生产者渠道:直接提高生产者的治污成本

环境保护税目的在于多排多税、少排少税、超额减少享受税收优惠,而企业的工作核心在于利益最大化、环境保护税就是运用成本与利益原则倒逼企业节能减排。企业降低污染排放可以少交或不交,反之提高污染排放就要多交甚者加倍缴纳。考虑税收对生产活动的经济影响,我们可以看到税收对生产者的作用既有收入效应也有替代效应。一方面,开征环境保护税会增加污染企业的税收负担,导致污染企业生产要素的可支配性下降,进而导致商品生产能力下降,同时处于生产水平低下,即税收的收入效应;另一方面,政府向污染企业开征环境保护税,使企业实际可得商品的不含税价格相对下降,造成生产者减少污染商品的生产量,而增加绿色商品的生产量,以绿色商品的生产替代污染商品的生产,即税收的替代效应。

综上,本文提出研究假设:开征环境保护税后征收标准的提高对城市大气污染具有治污减排效应。

三、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一)模型设定

双重差分模型在社会学上主要应用于政策效果评估。若一次外生政策冲击会把样本划分为两个组,即受到政策干预实验组与不受到政策干预对照组,且政策冲击之前实验组与对照组被解释变量无显著差异,那么通过对比政策前后实验组与对照组被解释变量变化情况,可得出政策冲击实际结果,由于内蒙古、上海、云南、辽宁受政策干预的时间不同,因此本文选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以实施的环境保护税为外生政策,将选取的城市样本划分为税率提高组和税率平移组,分析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征收标准的提高对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AQI CO 六项污染物浓度,i t 分别代表城市和年份;Treat为城市虚拟变量,将开征环境保护税后征收标准提高的城市设为实验组,取值为1,征收标准不变的城市设为对照组,取值为0Post为时间虚拟变量,年份超过征收标准提高的年份时Post取值为1,否则为0X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控制变量,包括城市人口规模、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绿化覆盖率、年末实有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拥有量、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的供气总量、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分别对应公式中的 ,此外, 表示城市固定效应, 表示时间固定效应, 表示随机干扰项。若 的系数 显著为负,则表示开征环境保护税后税率的提高能够改善我国城市空气质量。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1.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Y为空气质量指数(AQI),表示城市大气污染程度,数值越大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健康危害就越大。此外,细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一氧化碳(CO)、臭氧( )是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因此,选取城市年均AQI CO 六项污染物浓度作为被解释变量。

2)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城市虚拟变量Treat和时间虚拟变量Post的交互项(Treat×Post),表示城市it年征收标准是否提高。Treat反映城市i的征收标准是否提高,提高的城市Treat赋值为1,否则为0Post反映t年的征收标准是否提高,当年份year大于等于征收标准提高年份time时,post赋值为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

本文从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城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方面选取控制变量。从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中选取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作为控制变量。由于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染、工业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农业污染,因此从这四个方面分别选取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的供气总量、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年末实有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拥有量、农药和化肥施用量作为控制变量。

城市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一方面,人口规模越大,资源需求量和人均生活排污量也越大,同时,随着人口的增多,生产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废弃物也随之增多,从而加剧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卢洪友(2018)认为高人口密度能够实现更高效和集中的能源使用,居住在人口密度较高地区的人们往往更加关注环境污染,更愿意改善环境质量。本文以年末常住人口来表示城市人口规模。

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与环境污染呈正相关关系。工业污染是造成大气污染最重要的因素,第二产业以工业制造业为主,与第一、三产业相比,其能源消耗较高,污染排放较多,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因此,本文以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来表示工业污染。

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质量的关系符合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即环境质量随着经济增长而下降,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环境质量又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上升。为了消除城市人口差异,本文选用人均GDP来表示经济发展水平。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是衡量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与环境污染呈负相关关系。本文以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来表示城市绿化覆盖率。

年末实有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拥有量:交通运输污染与环境污染呈正相关关系,汽车尾气排放出的碳氧化物、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等加剧城市大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机动车已成为许多城市大气的首要污染源,本文选取年末实有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拥有量表示交通运输污染。

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的供气总量:能源的消耗与环境污染呈正相关关系,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煤气、天然气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本文以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的供气总量来表示生活污染。

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施用量与环境污染呈正相关关系,农药、化肥大部分以一氧化二氮( )、一氧化氮(NO)和氨气3种形式排放到大气中,一氧化二氮是导致全球变暖的重要因素,它所产生的温室效应比二氧化碳强298倍,因此本文选取农药和化肥施用量来表示农业污染。

2.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完整性,剔除数据缺失较多的样本后,本文选取2015-2021237个地市级的平衡面板数据,其中,被解释变量的年均数据根据中国环境检测总站每月公布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月报》整理,控制变量数据均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EPS全球统计数据分析平台、各省市统计年鉴,为了避免数据差异性过大,对数值较大的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的供气总量、年末实有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拥有量、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进行对数处理。

(三)描述性统计

由表可知,2015-2021237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平均值为77.29,在空气质量指数等级划分中为二级,类别为良,标准差为19.47,占平均值的25.19%,说明城市间AQI的离散程度较小,最小值为33.83,空气质量指数等级划分为二级,类别为优,最大值为146.8,空气质量指数等级划分为三级,类别为轻度污染。在六项污染物浓度中, 的浓度值最高,其平均值为73.88微克/立方米,CO的浓度值最低,其平均值为0.942微克/立方米,标准差为0.786微克/立方米,占平均值的83.44%,其变异系数在六项污染物中最大,表明城市间CO排放量的离散程度较大。控制变量中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的供气总量、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年末实有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拥有量、农药和化肥施用量的平均值分别为8.51742.6915.7241.0913.6711.388.147,标准差分别为0.99110.250.7274.6052.0971.4080.533,分别与其平均值的占比都小于50%,因此城市间关于七个控制变量的差异性不大。

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变量

名称

符号

均值

标准差

最小值

最大值

被解释变量

空气质量指数

AQI

77.29

19.47

33.83

146.8

被解释变量

细颗粒物

PM2.5

42.57

15.14

11

106.3

被解释变量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73.88

25.90

22.92

175.3

被解释变量

二氧化硫

SO2

16.94

12.34

2.083

88.08

被解释变量

一氧化碳

CO

0.942

0.786

0.213

20.25

被解释变量

二氧化氮

NO2

29.53

9.434

0.709

61.33

被解释变量

臭氧

O3

90.82

13.15

27.33

124

控制变量

城市人口规模

X1

8.517

0.991

5.444

11.65

控制变量

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

X2

42.69

10.25

0.423

71.70

控制变量

经济发展水平

X3

15.72

0.727

13.57

17.73

控制变量

城市绿化覆盖率

X4

41.09

4.605

8.350

64.78

控制变量

年末实有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拥有量

X5

13.67

2.097

3.700

20.88

控制变量

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的供气总量

X6

11.38

1.408

6.883

16.65

控制变量

农药和化肥施用量

X7

8.147

0.553

6.003

9.433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平行趋势检验

平行趋势检验是进行双重差分回归的前提条件,意在保证政策发生前的对照组和实验组无明显差异,若平行趋势检验不通过,则双重差分回归结果不可信。本文被解释变量为空气质量指标AQI及六项污染物浓度,由于AQI指标中包含了六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则仅以分析AQI指标是否能通过平行趋势检验即可证明本文双重差分实证结果有效。为此,本文采用事件分析法,通过构造模型分析在开征环境保护税前城市间AQI是否通过平行趋势检验。具体模型如下:

 

本文对2015-2021年全样本的空气质量指数进行平行趋势检验,以2018年为政策发生时点,标记为0,并以政策发生前4年为基准期。在平行检验趋势的模型中, 应为重点关注的系数,代表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第t年,实验组城市和对照组城市之间的空气质量指数差异,其余各变量的含义均与基准回归模型相同。平行趋势检验的回归结果如下图所示,由图可知,政策执行前三年的系数值 均不显著,表明实验组和对照组城市间的空气质量指数在开征环境保护税前并无显著差异,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因此该样本满足进行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基准回归的前提条件。

 

 

 

 

 

 

 

(二)基础回归结果

如表所示,空气质量指数AQI的交互项系数为负值,并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显著,说明与2018年之前实行的排污费制度相比,开征环境保护税降低了AQI指数,能够有效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在六项污染物中, CO 的交互项系数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显著为负,说明开征环境保护税能够使 CO 的浓度值降低,有显著的减排效应,进一步对比系数可知, 的减排效应较强,CO的减排效应较弱,而 的交互项系数为正值,说明开征环境保护税使 的浓度值上升,未起到减排效应。总体来看,开征环境保护税后征收标准的提高对城市大气污染具有显著减排效应。

笔者认为,之所以环境保护税并未促使 气体的减排,是因为当前环境保护税制中缺少对臭氧前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政策。由于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导致 污染的前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及形成臭氧的重要根源, 污染物浓度随着NOxVOCs排放量的增加而增加,同时,在臭氧的形成机理上,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属于VOCs控制型,因此,臭氧治理的关键点集中在VOCs。在2015年,财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特定行业中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的试点工作,并且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行业。而在环境保护税立法方面,鉴于我国目前仅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一些行业试行排污收费,且试行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达到全面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标准,因此,挥发性有机物并未被纳入环保税的征收范围内,全国范围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污收费也已停止,VOCs的排污费也不再被征收。这一政策变动导致我国近年来臭氧污染问题凸显,此外,环境保护税仅对 前体物的10%征税,对 的征税范围过于狭窄,使得环境保护税未充分发挥出对大气污染物的治理效应,臭氧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2  环境保护税对大气污染治理效应的基础回归结果

变量

1

AQI

2

PM2.5

3

PM10

4

SO2

5

CO

6

NO2

7

O3

Treat×Post

-3.882***

(-4.21)

-4.578***

(-7.03)

-8.019***

(-6.89)

-5.220***

(-11.00)

-0.114***

(-3.68)

-2.770***

(-6.94)

0.139

(0.20)

X1

0.737

(1.49)

2.062***

(5.49)

-0.404

(-0.60)

-1.365***

(-4.06)

0.016*

(1.67)

0.710***

(3.24)

0.813**

(2.13)

X2

0.674***

(12.94)

0.566***

(12.66)

0.926***

(12.75)

0.372***

(10.44)

0.012***

(6.08)

0.262***

(11.06)

0.153***

(4.82)

X3

-11.992***

(-15.78)

-11.226***

(-18.57)

-17.954***

(-17.13)

-6.841***

(-12.99)

-0.196***

(-9.68)

-3.214***

(-9.62)

0.907

(1.58)

X4

-0.149*

(-1.78)

-0.021

(-0.32)

-0.165

(-1.48)

-0.095

(-1.55)

-0.016**

(-2.07)

-0.130***

(-3.07)

-0.067

(-0.88)

X5

3.953***

(12.61)

2.546***

(10.50)

4.139***

(10.08)

0.598***

(2.73)

0.081***

(3.11)

2.044***

(13.20)

1.423***

(5.29)

X6

2.740***

(5.86)

1.721***

(4.57)

4.673***

(7.53)

2.188***

(6.59)

-0.036

(-1.24)

1.658***

(7.28)

-0.101

(-0.28)

X7

-1.815**

(-2.06)

-0.623

(-0.92)

-3.316***

(-2.81)

-3.008***

(-5.63)

-0.071**

(-2.24)

-0.550

(-1.47)

-0.529

(-0.97)

Constant

167.480***

(15.25)

130.099***

(14.57)

246.277***

(16.84)

117.019***

(14.39)

3.936***

(5.87)

26.637***

(5.28)

51.805***

(6.02)

N

1659

1659

1659

1659

1659

1659

1659

0.319

0.353

0.310

0.246

0.0614

0.405

0.0925

 

(三)异质性分析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城市间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口总量的不同,导致生态承受能力也有所不同,为了进一步分析城市间污染差异情况,本文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区域差异两个角度进一步探究大气污染减排效应的地域分布特征。

1.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异质性

我国根据各省行政区的自然资源分布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将全国大体划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本文依据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正式公布的我国三大经济带的划分,将样本分为东部(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在内的93个城市)、中部(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在内的99个城市)、西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在内的45个城市),比较不同地理位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税对大气污染的减排效应。分组回归结果如下: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东部和西部地区的大气污染改善效应明显,而对中部地区未起到改善效应,就具体污染物来看,东部地区的六项污染物浓度均得到显著改善。中部地区对于 未起减排效应,西部地区的 减排效应弱,CO未起减排效应。

笔者认为,当前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中部地区城市的大气污染现象之所以未起到改善效应,是由于中部地区城市的大气污染征收标准较低,尤其是部分重污染城市的大气污染物征收标准仍为低税率水平。在本文选取的样本城市中,大部分低税率城市集中在中部地区,且平均税率较东、西部城市最低。由于中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其重工业占比较高,发展速度较快,此外,中部地区的农业资源丰富,是全国粮食经济作物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地区,工业废气排放和农业药肥使用所导致的大气污染问题严峻,而较低的环保税税率使企业负担的排污成本低于排污收益,排污压力小,难以对企业排污行为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位于中部地区城市,山西,河南,江西三省城市蕴藏着中国最为丰富的煤炭资源,有色金属及各种稀有金属矿产资源为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原材料供给,但山西、江西省当前的大气污染物征收标准仍为低税率水平,尤其是山西作为全国最大的煤炭资源供应地,碳强度位于全国首位,资源开采与燃煤所释放的氮氧化物、臭氧以及烟尘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导致中部地区大气污染愈发严重。

3  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效果差异

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变量

1

AQI

2

PM2.5

3

PM10

4

SO2

5

CO

6

NO2

7

O3

东部

Treat×Post

-7.285***

(-5.55)

-5.553***

(-5.56)

-10.278***

(-6.11)

-4.908***

(-8.45)

-0.096***

(-5.82)

-3.089***

(-5.32)

-2.652***

(-3.04)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651

651

651

651

651

651

651

0.493

0.462

0.480

0.389

0.363

0.536

0.337

中部

Treat×Post

5.960***

(4.99)

-0.957

(-1.18)

2.920*

(1.90)

-6.135***

(-8.23)

-0.099***

(-5.09)

-0.520

(-0.93)

8.098***

(8.90)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693

693

693

693

693

693

693

0.409

0.419

0.372

0.247

0.255

0.428

0.226

西部

Treat×Post

-18.76***

(-7.79)

-9.695***

(-5.05)

-27.386***

(-9.22)

-2.686*

(-1.80)

-0.276

(-1.40)

-9.503***

(-7.60)

-9.568***

(-5.22)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314

314

314

314

314

314

314

0.268

0.236

0.319

0.243

0.0379

0.336

0.178

2.区域差异异质性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但是环境矛盾最突出、市民环保诉求最强烈、城市化高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使空气污染一体化问题越来越显著,由此成为了经济和环境双重转型最迫切的地区,2015年环保部正式开展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战略环境评估项目,要求从空间利用、污染排放、环境质量三个角度预警区域中长期生态环境风险,并对区域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总体方案进行了研究,以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至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重点区域好转显著,但是京津冀地区仍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最不理想的区域,河北,山西,天津和河南等地也不例外、在山东的5个省市中,优质天气的比例尚未达到60%,而汾渭平原在近几年的大气污染情况并未减少,反而呈上升趋势,20186月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汾渭平原首次被纳入蓝天保卫主战场,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一并列为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因此,本文将样本划分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在内的环保重点区域及环保非重点区域,比较两者环保费改税的大气污染减排效应。分组回归结果如下:环境保护税对环保非重点区域的大气质量改善明显,环保重点区域的大气质量未得到改善,就具体污染物来看,对于 CO ,两组减排效应均显著,且交互项系数相差不大,对于 ,环保非重点区域的减排效应显著,而环保重点区域的 减排效应显著性较弱, 浓度值显著上升,臭氧污染问题凸显。

笔者认为,之所以环境保护税对环保重点区域的大气质量未起到改善效应,与当前环境保护税制中存在对流动污染源免税的优惠政策有关。环保重点区域主要包括京津冀及其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和汾渭平原4个地区,京津冀及其周边和长三角,珠三角是中国的三大经济圈,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客货运量忙,交通流量较大,汾渭平原煤炭和焦炭工业占有较大比重,煤炭和焦炭大宗货物主要通过公路运输,大范围交通运输环境使环保重点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严重,同时机动车尾气含大量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 浓度上升的重要因素,此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化合物的相互作用形成的细小颗粒,以及以机动车形式被风扬起的尘土,都是产生 的污染源。环保重点地区机动车污染问题造成该地区整体污染排放加剧,生态环境平衡被打破,但现有环保税优惠政策条款规定流动污染源排放应免税,这一政策并不能有效地制约污染者,甚至会加重污染物排放。

4  区域差异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效果差异

区域差异

变量

1

AQI

2

PM2.5

3

PM10

4

SO2

5

CO

6

NO2

7

O3

环保重点

区域

Treat×Post

0.462

(0.36)

-4.43***

(-4.30)

-3.415*

(-1.88)

-5.846***

(-7.60)

-0.114***

(-5.47)

-2.484***

(-4.18)

5.704***

(6.98)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546

546

546

546

546

546

546

0.410

0.486

0.447

0.322

0.365

0.398

0.0877

环保非重点

区域

Treat×Post

-6.06***

(-6.05)

-4.594***

(-6.18)

-10.579***

(-8.45)

-4.866***

(-8.56)

-0.124***

(-2.62)

-3.041***

(-6.74)

-2.665***

(-3.30)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1113

1113

1113

1113

1113

1113

1113

0.270

0.270

0.269

0.225

0.0413

0.340

0.0598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环境保护税后征收标准的提高对城市大气污染具有显著减排效应这一实证结果具有稳健性,本文通过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前文中基于本文选取的样本对基准回归模型进行了平行趋势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对照组和实验组城市在开征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之前具有相同的发展趋势,满足进行双重差分实证分析的前提条件。其次,自2018年起,为了更加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该计划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生态环保部也相继出台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于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了排除以上政策的影响,将样本实验组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所包含的城市排除后重新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在剔除其他环境治理政策的影响后,环境保护税对城市大气污染的治理效应依然显著,从对污染物浓度的治理效应来看,开征环境保护税均能显著降低六项污染物浓度值,其中对CO的治理效应相对于其他污染物较差。

5  剔除政策影响相关城市后的回归结果

变量

1

AQI

2

PM2.5

3

PM10

4

SO2

5

CO

6

NO2

7

O3

Treat×Post

-8.863***

(-9.47)

-6.335***

(-9.13)

-13.045***

(-11.01)

-4.357***

(-8.62)

-0.096**

(-2.43)

-4.177***

(-10.02)

-4.255***

(-5.59)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Constant

162.197***

(13.96)

125.133***

(12.78)

229.650***

(14.93)

97.254***

(12.23)

3.430***

(4.36)

26.333***

(4.92)

61.413***

(6.50)

N

1,393

1,393

1,393

1,393

1,393

1,393

1,393

0.308

0.323

0.293

0.200

0.0419

0.386

0.0816

最后,选择2018年以前年份的数据,以2015-2017年为样本区间,并假设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时间为2016年,重新进行回归,结果显示:AQI的交互项系数虽为负值但不显著,表明在2016年开征环境保护税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效果不佳,从对污染物浓度的治理效应来看,仅对 浓度起显著的治理效果,但与基准回归结果相比,治理效果较差。

6  2016年为环境保护税开征时间的回归结果

变量

1

AQI

2

PM2.5

3

PM10

4

SO2

5

CO

6

NO2

7

O3

Treat×Post

-2.077

(-1.52)

-3.337***

(-3.14)

-.511***

(-2.93)

-0.256

(-0.23)

0.062

(0.69)

0.197

(0.30)

3.574***

(3.34)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Constant

153.225***

(8.78)

112.919***

(7.59)

223.476***

(9.21)

124.263***

(8.49)

3.982***

(3.83)

5.168

(0.65)

29.476**

(2.08)

N

711

711

711

711

711

711

711

0.280

0.300

0.252

0.118

0.0421

0.393

0.0832

五、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实证结果表明:(1)开征环境保护税后,征收标准的提高对城市大气污染具有显著减排效应。(2)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东部和西部地区的大气污染改善效应明显,而对中部地区未起到改善效应。(3)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环保非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和六项污染物均有显著的减排效应;而环保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未得到改善。

(二)政策建议

1.扩大臭氧前体物的征税范围

2.优化大气污染物征收标准并设置差别税率

3.调整流动污染源排放税收优惠政策

4.强化区域联防联治与部门协同机制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参考文献】(略)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于福建省税务学会内刊《研究报告》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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