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鑫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针对新质生产力发展新特点和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组织财政收入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同时,还可以激发生产要素活力,引导市场主体科技创新。基于此,本文从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和关键特征入手,梳理并分析了福建省绿色税收治理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现实挑战。随后,从发展理念指引、科技创新驱动、绿色产业培育等角度,阐述剖析了绿色税收助推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最后,提出绿色税收助推新质生产力的优化路径,在强化资源税的“降碳减排”作用,提升高碳能源的税收成本与价格,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大对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绿色税收 新质生产力 高质量发展
一、引言
2023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针对新质生产力发展新特点和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组织财政收入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同时,还可以通过提供针对性的激励措施,支持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有效推动资源合理配置,激发生产要素活力,引导市场主体科技创新,为新质生产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福建省在绿色税收治理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仍需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环境。当下新质生产力的研究较多聚焦在概念、特征、着力点等,仍将新质生产力作为一个偏宏观的主体加以分析。然而,较少关注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生成的税收政策环境,也尚未从绿色税收政策层面讨论如何作用或影响新质生产力的加速生成。因此,研究和评估绿色税收政策对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影响路径,有利于确保绿色税收政策与新质生产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为各地方各行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探索总结和提供鲜活的经验和建议。
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与特征,结合福建省绿色税收治理现状,揭示了绿色税收在引领发展理念、驱动科技创新、培育绿色产业等方面对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的内在逻辑。为更好发挥绿色税收对新质生产力的助推作用,建议强化资源税的环保导向,提升高碳能源成本,严控煤炭消费,加大对清洁能源的税收支持;同时,持续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通过这些措施,不仅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还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文献综述
从既有研究来看,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方向主要聚焦于绿色税收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如苗书旗(2023)基于技术创新的视角,指出绿色税收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针对企业污染防治、绿色节能等行为,可以通过提出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公司的税款负担,帮助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产能升级,转变生产方式,主动追求绿色低碳发展;李旭红(2024)从我国“多税共治”“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的构架入手,系统分析不同税种与税收优惠政策在推动传统税制全面“绿化”转型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其发展现状。
也有学者直接探讨税收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如谢芬等(2024)阐述了促进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重要性,指出税收能够引导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创新要素资源汇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应用、激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陶然(2023)也认为税收能够为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提供“授能”,税收作为一种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且影响其行为的宏观调控工具,能够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充分发挥资源配置效应和技术创新效应,为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带来正效用;曾军平(2023)则从公平税制的角度提出了新质生产力得以形成的最大可能条件,认为不能仅仅只是增加税收优惠的范围和规模,而是要以公平税制建设作为目标,做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分类资助工作,以公平税收制度提供的良好环境培养社会创新精神,推动创新成果和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而将税收政策进一步细化,围绕绿色税收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关系展开分析的文献并不多,也缺乏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和关键特征
(一)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
生产力作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基石概念,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根基,其理论深刻地融入了唯物史观、剩余价值理论及科学社会主义的精髓之中。生产力的本质,在于通过具体劳动创造并赋予使用价值,它深刻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简而言之,生产力即人类通过适应、利用及改造自然,生产满足自身需求的物质资料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的生产力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他强调,构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离不开坚实而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作为支撑。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一方面,中国经济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提升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核心使命;另一方面,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剧烈变动,让中国置身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面对这一背景,习近平总书记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全球政治经济的深刻变化,制定了符合国情、顺应世界潮流的战略决策,对新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不仅强调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还致力于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路径,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等特征,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二)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特征
1. 以新发展理念为思想指引
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期生产力解放与提升,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明确新发展阶段,融合新发展理念与新质生产力构建,是关键。习近平强调,发展理念决定道路,需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新质生产力体现党经济思想的创新,深化了对生产力质态的认识。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共享成为内在要求。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解决结构性、周期性和体制性问题,应对外部挑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征程上,需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引领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人民,确保长远稳定发展。
2. 以科技创新为根本驱动力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必须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新质生产力领域新、技术含量高,科技创新为其根本动力。历史证明,科技进步推动新生产力及产业变革,是国力竞争的关键。我国曾依赖外部技术,但面临技术封锁风险。当前,我国科技创新进入新阶段,需摆脱依赖,争取领先地位。巩固成果,占据科技竞争制高点,成为领军者,加速新质生产力发展。
3. 以产业培育为重要着力点
现代化产业体系乃国家强盛之基,关乎兴衰大局。新技术催生的新兴产业,铸就经济增长新引擎,对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基石至关重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固、安全与自主可控,是增强国内循环韧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的战略选择。构建此体系,核心在于科技创新的驱动。我国制造业虽规模宏大、体系完备,但质效尚待飞跃。作为全球贸易与外资重镇,我国嵌入多领域全球产业链中游,附加值与技术含量渐增,潜力仍巨。面对科技革命浪潮,需加速培育新兴产业,以科技创新为翼,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结构与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迎接国家发展的新篇章。
四、福建省绿色税收治理发展现状和现实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税收建设步入新阶段、迈入快车道,相继完成了系列重大改革立法任务,但我们也认识到,与“十四五”规划的要求相比,绿色税收在顶层设计、部门协作、征管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短板。
(一)绿色税制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需进一步优化促进绿色发展的税收政策框架。当前,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以环保税为核心,多税种协同的绿色税收制度,但仍存优化空间。首要问题在于绿色激励措施不够精准有力:一是优惠政策缺乏行业差异化,如农业虽免税却忽视农药化肥污染,重工行业则鲜有绿色税收激励,影响转型动力;二是优惠幅度有限,初期侧重于环保功能,对创新的直接税收激励不足,难以有效激发企业绿色转型热情;三是政策实效有待增强,如节能环保领域投资特性导致优惠期限与企业实际经营周期不匹配,降低了政策有效性。其次,绿色税收的约束作用有限:一是征税范围较窄,环境保护税等主要聚焦于少数污染物,众多高污染、高能耗领域未被纳入;二是税率水平偏低,企业污染成本低于减排成本,难以形成足够的环保驱动力;三是计税机制单一,如车辆购置税未体现环保差异,未能有效引导低碳消费选择。最后,绿色税收收入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国际上常设专款专用机制以支持环保事业,而我国在此方面尚存空白,导致地方政府环保资金筹措困难,限制了环保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综上所述,为全面推动绿色发展,需从精准激励、扩大约束范围及完善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入手,持续优化绿色税收体系。
(二)跨部门协作治理。近年来,数字福建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数字福建数据共享平台是福建省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举措,数字福建在数据交换和跨部门协作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作为数字福建建设的一部分,税务系统与其他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变得尤为重要。目前,数字福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数据交换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实时、准确、安全地传输。税务系统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利用数字福建提供的平台,与其他部门进行高效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税务部门可以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通过数据整合和共享,实现涉税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跨部门协作与沟通:税务部门可以与其他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商讨数字福建建设中的问题和挑战。通过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数字福建的发展。绿色税款的征收需要掌握税源底数,例如向自然资源部门获取违法占地、农转用批文等信息、向住建部门获取施工许可证等信息、向环保获取处罚信息、向车管部门获取汽车排量等信息,虽然税务部门已和有关部门初步实现了数据交换,但多部门合力的绿色倍增效应还不够明显。
(三)税收征管服务。绿色税款的征收需要掌握各类税源底数,涉及部门广泛,虽然税务部门已和相关部门初步实现数据交换,但仍存在壁垒,包括:税收共治机制尚不健全,囿于部门间共享机制未能制度化、共享数据不全面等问题,导致部门合力的绿色倍增效应不够明显,亟待进一步提高协作机制的层级;税收共治方式相对单一,目前绿色税收部门共治多停留在执法数据的共享上,且税务部门主动向相关部门获取多,相关部门主动传递少,共同开展绿色产业发展、污染治理等政策方面的研究频率低,部门间税收共治协作意识强弱不一;税收共治信息化水平较低,跨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受限于信息化建设水平不一的技术障碍,未完全打通数据链路,交换形式主要为税务部门发函,相关部门通过政府OA系统传输,因此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绿色税源变化情况往往掌握不及时,造成违法占地、违规排放等行为监管滞后,存在执法风险。
五、绿色税收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
新质生产力涉及领域新、技术含量高,促进其形成需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即在生产力发展变化后应及时调适生产关系,通过制度改革和政策优化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开花结果。税收政策是政府与市场联接互动的纽带,对市场主体行为选择具有较强导向性。借助精准化的税收政策引导创新要素资源汇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应用、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对新质生产力形成结果和速度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税收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形成的政策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一)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新质生产力往往从科技发展的关键性突破中孕育,与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伴而生,这些产业技术的研发创新存在周期性长、沉没成本高、风险性大等特点,单纯依靠市场难以集中资源进行专业化创新,必须依靠政府“有形之手”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绿色税收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转向更加环保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通过给予环保产业和绿色产品税收优惠,政府可以降低其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绿色税收也是政府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直接表现为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和收益的增加,以及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通过对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征税,直接影响企业生产成本和收益,限制这些产业的发展,同时鼓励低污染、低能耗产业的壮大,从而引导关键生产要素加速聚集到特定行业和特定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筹集科技创新资金。绿色税收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筹集资金,用于支持环保事业和可持续发展项目。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因此,绿色税收不仅仅是一种税收手段,更是一种促进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工具。通过合理设置绿色税收政策,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为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大支撑。反之,绿色税收的征收和使用也可以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资金支持。绿色税收和新质生产力相辅相成,只有充分发挥绿色税收的推动作用,才能更有效的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绿色税收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优化路径
(一)完善绿色税收制度体系,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为强化绿色发展的财税驱动力,首要任务是增强正向激励。应多元化税收优惠措施,涵盖税前减免、加速折旧、投资补贴等,针对节能减排企业实施精准税收扶持,并优化绿色税种自身优惠力度,确保企业各阶段均能享受实惠,激发持续创新活力。同时,依据企业规模与盈利状况实施差异化优惠,既保障大型企业长期发展的税收支持,也给予中小企业即时的税负减轻,以真金白银激励绿色转型。此外,放宽优惠享受条件,延长减免与亏损结转期限,助力节能环保项目度过初期难关。其次,需合理提升绿色税收的反向约束力。应逐步拓宽征税范畴,将更多高污染物品纳入税网,提高环境保护税、消费税等绿色税种的覆盖率和税率水平,确保污染成本高于治理成本,迫使企业主动减排。并细化计税依据,实施差异化税率,以精准调控生产消费行为。同时,加快绿色税收法治化进程,确保政策执行有据可依。最后,建立健全绿色税收专款专用机制,确保税收收入专项用于环保和污染治理,并通过专项补贴促进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形成良性循环。同时,增强政策透明度,公开资金流向,以赢得公众对绿色税收政策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二)创新绿色税收共治格局,促进资源优势互补。构建绿色税收协同管理体系是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首要任务是建立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税务、环保等部门间的高效联动,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数据格式统一、实时交换与智能分析,确保信息精准无误且交流畅通无阻。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与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协同解决信息共享难题,促进监管与执法的无缝对接。同时,统一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与安全,为绿色税收政策的精准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构建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协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将环保达标与税收优惠挂钩,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利用专业力量增强企业绿色转型的驱动力。此外,引入绿色绩效指标体系,革新政府绩效评价标准,将节能环保成效、技术创新投入等绿色指标纳入考核范畴,以科学标准衡量绿色税制实施效果。配套实施奖励机制,对表现优异的地区给予财政激励,激发各级政府参与绿色税收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促进社会的可持续繁荣。
(三)优化绿色税收征管服务,提供宽松的市场环境。一是网格升级政策精准推送。梳理绿色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网格服务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的定向推送工作,推动各项支持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帮助创新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二是构建绿色风险监控模型。针对漏征漏管、少缴税款、不应享而享等风险疑点加强筛查,构建多税种联动的风险监控模型,自动筛查推送绿色税收风险疑点,依法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三是充分挖掘数据潜在价值。组建业务过硬的绿色税收数据应用团队,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共享信息、监控风险进行深度加工、分析和应用,以数治税的同时形成以税咨政亮点。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