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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以古田县为例
日期:2023-05-12    来源:宁德市税务学会   

 

 

【摘要】19809月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我国根据社会经济需要,进行了多次修正,尤其是2018年的第七次修正,使个人所得税在税制公平和征管水平上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工具,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税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作为重点改革税种之一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正式开启,真正向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迈出了关键一步。然而,虽然方向明确了道路却不好走,近几年,部分以明星艺人为代表的高收入人群为获得更多财富而铤而走险,做出触犯法律红线的偷漏税行为。其中包括范冰冰、郑爽、薇娅等,通过“阴阳合同”、虚报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随着,互联网科技飞速发展,网络直播、线上带货等销售模式,隐蔽性之高让目前税务部门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难度增高,征管难度加大。对此,基层税务部门必须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个税征管体系,才能使改革不断成熟稳定,发挥应有效用。我将站在基层税务部门的视角下,以古田县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结合税收公平理论和税收遵从理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深入剖析原因从规范税收征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以及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内外监管机制这三个方面就如何改进古田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出对策建议

 

一、前言(略)

二、古田县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

(一)古田县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量情况

古田县全县人口42.6万人,食用菌品种繁多,产销量大,被誉为“中国食用菌之都”;林业、水果业发达,水电资源丰富,拥有全国第一个地下电站和闽东地区最大的水力发电站,是全国最早的库区大县。下面我们通过数据分析2017-2021年近五年入库额及个人所得税占税额总额比例情况如图1.1和图1.2,来直观表述古田县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量及变化情况。

 

 

 

 

 

 

 

 

 

 

 

 

 

图 1.1 2017 年-2021 年古田县个人所得税入库情况(单位:万元)

 

从图 1.1 和图 1.2 统计数据来看,2017-2021年古田县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18024.5万元,年均3604.9万元。2017 年个人所得税入库金额为历史最高,达到6609.5万元,其中2017年与2018年入库额相差不大,且数额较高,据了解这是由于某企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工资薪金所得导致的。2019年由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将更多的红利让与纳税人,使个人所得税入库金额大幅度降低。由图1.1可以明显看出数字大幅度的下降,2020-2021年基本保持平稳,分别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1%0.08%

可以看出,在古田县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年入库金额并未保持持续增长,而是呈现波动情况,且税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重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左右),这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侧面反应出古田县税务机关针对个人所得税存在征收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图 1.2 2017-2021年古田县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情况(单位:万元)

 

古田县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现状

1.税目结构情况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共11个税目,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2017年-2021年古田县个人所得税分税目收入情况如表 2.1

     2.1古田县个人所得税分税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工资、薪金所得

1470

1836

564

29

0

劳务报酬所得

241

280

52

0

0

稿酬所得

0

0

0

0

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0

0

0

0

0

经营所得

2386

2306

662

403

36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991

1428

1668

0

5

财产租赁所得

65.5

94

27

9

13

财产转让所得

447

576

346

329

391

偶然所得

5

6

7

6

0

其他(含滞纳金及综合所得退税)

4

11

5

2

7

合计

6609.5

6527

3331

778

779

从表 2.1 可以看出,古田县个税税收收入各税目之间波动较大,主要跟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据了解,2017-2018年间,工资、薪金所得、股息红利、经营所得等占据比例较大,主要跟古田地域特殊性有关古田县盛产食用菌、水果等农产品,因此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销售,并且农户喜好于把资金存放入古田县农村信用社中,因此这一块收入较高一方面,也侧面反映出古田县个人所得税征管仍然有一些不足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收贡献率较低,从2017-2021年,经营所得在扣除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收入后,总体收入占比不高可以看出对一些高收入人群特别是有经营所得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还有所欠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税收遵从度较低

2.行业结构情况

表2.2古田县个人所得税分行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采矿业

0

99

35

0

0

制造业

918

328

284

2

10

建筑业

1588

1412

265

77

125

批发零售业

588

477

268

168

160

交通运输业

47

48

81

132

363

金融保险业

1940

2079

1574

30

61

房地产业

93

140

27

9

12

其他各行业

1435.5

1944

797

360

48

合计

6609.5

6527

3331

778

779

从表 2.2 可以看出,古田县个人所得税主要集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这几个行业,而其他行业类似文化娱乐业、住宿和餐饮业个税税收贡献较低,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古田县的发展行业较少,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另一方面, 也可以再次侧面反映出古田县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还有所欠缺

古田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式现状

古田税务局对辖区单位、个人的10种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目进行征收,征收管理方式包括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

1.代扣代缴

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2.自行申报

根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缴纳的情形有:(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年度 汇算清缴的;(2)取得经营所得的;(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4)取得境外所得的;(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国籍的;(6)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纳税人应自行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分析近5年古田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方式及其所占比例得出:古田县个人所得税征收主要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比率较低。

古田县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机关人员、手段方面亟需加强

1.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部分基层税务分局税管思想还停留在“盯住户、管住票” 的层面上,认为个人所得税税种小、税收少,征管方面功夫下得少,业务素质欠缺。不能真正解决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情况,同时只盯住“大企业”,对“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难胜任日益规范化的税收执法工作,从而直接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

2.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数据基数较大,必须依赖完备的税收系统及配套软件才能高质量的完成工作,这就对税收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实现了自然人涉税信息的跨省共享,税源监控力度进一步上升。但是,税务人员在征管实践中发现,该系统依托“金税三期”税务系统,仍有很多地方不够成熟、不够完善。比如,其数据与“金税三期”数据互通性不好,数据准确性不高。

个人所得税征管执行不够到位

1.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不高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课体是广大自然人,因为这个特殊性,其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将直接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质量。通过问卷调查83家代扣代缴义务人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发现绝大多数扣缴义务人对代扣代缴税款是其法定义务认识模糊在不需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下需要纳税人自己主动申报纳税。比如个体工商户或在两处以上有工薪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纳税人等,这些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仍持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能少缴则少缴,其违法行为的手段不亚于扣缴义务人。虽然税法规定对规模小、建账建制不全的纳税人可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款,但个别纳税人提供的营业额却远远低于实际的营业额,以使核定税额大大降低

2.税法宣传培训不够

基层分局税法宣传方式单一、范围不广,纳税人参与度不高,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宣传内容有限,宣传效果不够显著。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纳税人只局限于知道有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种,什么情况需要缴税,需要多少税,并不太清楚。虽说在政策宣传方面上,通过税收宣传月、公众号等形式加以宣传,但是真正获得的效果不太明显。

“以数管税”还未得到充分实际

1.大数据管理格局还未建立

信息时代的到来,伴随而来的是爆炸性的数据膨胀,各类信息数据涌而至,信息管税升级为大数据管税已成为必然。但是目前征管软件只注重收集纳税人的申报表、发票开具等信息,对真实经营情况及数据真实性的验证,缺乏相应手段。同时,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渠道有限,信息采集不够准确、及时、全面,利用率较低,而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会以隐匿信息的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2.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仍需完善

个人所得税的涉税信息不仅分布于税务系统内,还可能分布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 如工商、房产、保险、银行等。目前,这些“有关”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全国性信息共享渠道还未打通,部门间涉税信息交换质量还不高。此外,在县级地区,个别部门对涉税信息交换仍不够重视,缺乏参与的主动性,且由于当前涉税信息共享工作缺少规范的信息保密机制的支持,一些部门存在个人隐私方面的顾虑,不愿提供相关信息,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实时、有效地获得纳税人涉税信息,不利于信息共享工作的开展,增加了“以数管税”的难度。

四、古田县对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的对策建议

(一)夯实基层征管力量,构建个税管理团队

必须适时调整征管结构,将征管力量更多地向基层倾斜,才能满足新形势下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需要,提高征管质量。首先, 将更多适应能力强、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征管一线,进一步夯实基层直接征收单位的征管力量,保证个税征管工作效率;其次充分做好基层税务干部思想工作,利用谈心谈话、支部座谈等制度,对干部职工心理进行疏导,消灭抵触心理,提高干部工作归属感和荣誉感,建立一支优质、高效、积极向上的基层干部队伍,全心全意投入到个人所得税征管和服务中去,保证个税征管质量。要有计划地安排优秀个税管理人才参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重大项目、重大工作、 专项检查等,推行“项目+团队+人才”模式,依托专业化团队参与重要工作任务,实现人才的使用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再次,要加大人才使用力度,实施个税人才培养导师 制管理。要安排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税源分局经受锻炼,在复杂的环境下磨练意志、增长本领,并带动分局干部一同提高业务素质,形成人才“传帮带”的培养成长机制。

加强对高收入群体重点监管,堵塞征管漏洞

建立高收入纳税人建立档案资料,加强基础管理。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计算机详细登记纳税人的个人资料, 并且把纳税人缴税情况如何与个人信誉及任职、升迁都联系起来,这样便会形成自觉纳税的良好风气。同时利用信用等级调整机制,设立加、减分项,由税务机关对系统评分进行人工调整,保证信用评价的公平性,鼓励纳税人诚信申报。最后,可通过税务部门官方网站、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等途径对自然人信用评价情况进行公布,并将评定结果传送给政府其他部门, 扩大自然人信用评定体系的应用范围。

强化“以数管税”理念,构建大数据个税管理格局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要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的大幅提升,只依靠税务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 明确规定:“公安、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身份及金融账户信息等。教育、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可见,个税涉税信息共享方面的法律制度正逐步得到完善。税务部门应该在征管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共享的程序、标准以及使用权限等,确保实现信息的充分交换和利用,提高个税征管能力和效率。同时,还应重视个人所得税数据的增值利用,通过数据深层挖掘,将数据利用到纳 税服务和支持地方政府发展等领域。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局古田县税务局鹤塘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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