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术论坛
关于提升税务稽查案件查办质效的几点思考
日期:2022-12-16    来源:宁德市税务学会   

 

王长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2021年总局出台的《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一系列税收征管制度的出台,都是税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税务稽查工作的质效,是税收治理能力的体现,关系到税收公平、纳税遵从度。

一、稽查工作质效不高的体现

(一)统筹协调能力不足

一方面是市局稽查局和跨区域稽查局的关系。机构改革后,市局稽查局及分区域稽查局关系尚未理顺,包括案源如何分配的问题,考核指标的设置,抽调人员的机制,重大税源的审理,案件指导等方面问题;二是稽查局和税源管理单位的关系,主要包括协查案源配合,接受虚开案件转税源管理单位处理,税源管理单位评估转交的案件。

2019-2021年度的单位绩效考核中,部分地市稽查部门考核较差,例如宁德稽查系统仅在2019年度宁德市税务第三稽查局取得优先等级的考核结果,有的单位甚至排名垫底。

(二)执法风险领域较多

1.积案较多。积案成为稽查最严重的执法风险点,一些部门在案件久拖不决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显示出办案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甚至是行政效率低,可能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的情况,清理成为每年稽查局的重要工作任务。根据福建省局数据,2019年12月31日立案,2021年3月31日未结案的,合计1839件,积案数量大,任务重。

2.执法不规范。存在案件逾期办结,文书送达不规范,稽查报告不规范,处罚处理依据适用错误,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出现逾期协查回函,双随机指标不达标的情况。

二、影响稽查工作质效的主要矛盾

(一)稽查任务重和稽查力量不足的矛盾

1.稽查任务较重

2019年福建总立案企业数4608户,当年全省在岗人员974人,按一个案件两个检查人员、两个审理和两个执行人员,每名稽查人员需要经办28个案件,实际情况检查、审理和执行占比为60%左右,实际人均案件数量更多。

2.稽查力量不足

(1)执法人员少。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稽查干部人数从1424名减少1043名,占全省总干部人数的比重为6.33%,与总局要求的10-12%的要求差距较大;经过2019年遴选后,充实113名年轻干部进入稽查队伍,全省稽查人员达到1221人,占全省税务干部总数的8.05%。由于一部分人员属于借调到市局科室,实际在岗人员少于在编人员,2019年全省在岗稽查人员974名,扣除行政人员后,一线执法人员任务更重。

(2)年轻女性干部充实到稽查队伍,极大改变了队伍性别结构。以宁德为例子,在机构改革前,税务稽查人员主要以男性为主,特别是检查岗位几乎为男性。在经过遴选后,第二和第三稽查局许多年轻女性干部充实进入稽查队伍,女性比例达到30-40%左右。由于稽查工作的特殊性,女性在结婚后,养育子女花费精力较多,难以满足出差取证工作需要。

(3)稽查班子配备偏弱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班子在稽查队伍中起到火车头的作用,队伍强不强,全看带队本事。

机构改革前,市局稽查局属于副处级机构,在一些地市,市级稽查局局长甚至进入市局班子成员,副局长也是正科级,在现有体制下政治待遇某种情况下也是素质能力的体现。即使在原县局稽查局,局长和副局长都是能力较强安排在稽查局。

机构改革后,稽查局各机构人事待遇降挡,很多局长的安排有解决去处的味道,并不是有政治前途的正科级来担任,稽查部门负责人从原来热门的地方变成冷门的地方。有的领导年龄在退二线前安排在稽查局,有的领导不是稽查队伍出来的,法制意识偏弱。这几年运行的数字人事看,稽查部分的分数偏低,跟市局队伍中对稽查局的定位有关。

(二)稽查能力不足和上级要求之间的矛盾

1.能够独立执法人员不足

据福建省局统计,国地税机构合并后,50%的稽查干部原先不是从事稽查工作,而剩下的50%的干部中能够独立执法的不足50%,即能够独立执法人员仅占总人数的25%。

2.面临稽查知识更新的压力

国地税机构合并前,稽查案件由国、地税各自征收的税种负责检查,现演变成全税种检查,稽查干部面临业务知识更新的压力。

3.面临案件逾期审结的压力。2021年7月正式实施的《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在案件办理期限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总体缩短案件办理时限,在市级权限内要求在180天内完成,从现有实践看很少有案件到省级审批。当前重大税源案件,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疑难案件,这类案件本身工作量大;协查并案,主要是新并案件不重新计算案件时限;稽查任务较多的情况下,会出现顾得上这个案件顾不上那个案件的情形;纳税人配合度差,无形中拖延了案件进度。

4.面临执法理念更新的压力

如果用老办法、老思维,会造成执法风险、案件进度很慢,例如接受虚开的案件,如果每个立案企业都要往虚开方向查,案件检查时间多,效果差,浪费行政资源。

以上两大矛盾,影响稽查工作的质效,也是当前各级稽查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提升稽查工作质效的思路

(一)流程再造

1.案件流程再造

对案件分类,区分性质,有的放矢,提高进度。充分利用《规定》第十三条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稽查局可以在立案前进行检查。在现时执法中,本条未出台细化规定,也未真正执行。当前,稽查部门查处虚开的案件较多,对虚开的案件进行分类,参考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利用《规定》第十三条进行立案前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下一步的检查意见。如果案件无具体的线索,可变为简易程序,30天内审结案件;如果纳税人不配合,可变为普通程序的检查,一旦发现重大问题延申检查范围,促进纳税人在简易程序中的配合。

对新并案件,例如案件在检查阶段即将完成,此时有的立案信息,新的案源并入,特别是已经第一次延期(一般不申请省局延期),但检查时限仍为原检查时限。在短时间内完成调查取证并且撰写稽查报告这个字质量肯定打折。容易造成检查人员精神高度紧张,放下手头工作完成当下这个案件,不然只剩下超期完成。

2.岗位职责再造,打破岗位设置的藩篱,人随岗走。可以打破原有的岗位设置,审理、检查和执行交叉。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岗位大交叉,充分接触各岗位流程,有利于提升干部综合素养;有利于加深对各岗位工作的理解,便于今后工作沟通,减少工作误会,促进行政效率提升。真真做到人人有事做,人人能做事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队伍建设,激活队伍活力

1.轮岗

与机关科室间的轮岗,稽查内部科室的轮岗。现有的情况是,稽查局出不去,除非提拔,做检查和审理的出不去,除非提拔和年龄大换岗位。目前情况看,检查和审理岗位最长的达20多年,很少有其他岗位检查和审理两岗,岗位固化严重,不利于学习其他业务,不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一日做终生为。一方面热爱稽查,一方面难以走出稽查的调侃。轮岗从管理学角度看,轮岗的目的:1、是能够消除误解,增进团结。岗位轮换有利于打破科室以之间横向的隔阂和界限,为工作中协作配合打下基础。2、能够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岗位轮换既能培养一个人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也可以使各科室人员更具有活力。3、能够激励工作热情。一个人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长了,就会产生厌烦感和对待分工的不满情绪,而适当的轮换岗位会使人产生一种新鲜感和工作紧迫感等。轮岗的意义:轮岗有利于单位内部合理化、有利于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企业创新、有利于提高单位凝聚力。从个人角度看,轮到人事部门,可以为日后走上领导岗位打下基础。避免税务部门的领导不懂业务的情形发生。以前税务部门提倡轮岗,甚至拟订了制度办法。这几年不提轮岗了。有利于打破职级带来的身份差,目前的职级和市局机关的各级职级比例不一,机关有更多机会得到高等级职级,所以机关的人不喜欢去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人去机关相当于提拔。出于职级的考虑,在稽查局和机关科室间的轮岗变得不太可能。

2.审慎问责,不打击工作积极性。首先明确问责只是手段,担当负责才是目的。当前多干多错、不干不错,多做案件,举报人盯着,执法考核系统盯着,领导盯着,主管一案双查的纪检部门盯着,多做案件难免有失误,考核和问责太多容易造成鞭打快牛”“多干多错的错觉。所以在问责中,坚持不能否定既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规范问责、精准问责。

3.创新激励机制。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把岗位要求、干部成长、调动积极性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让基层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当前税务机构在规范收入后,收入大降,在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基层普通干部在职级方面和领导的差距越来越大,领导通常会在自行挡位上提升两到三及,普通干部多数只能提升一级和两级,甚至在退休前才解决。建议提高基层一线优秀干部在评先奖优中的名额比例,在职务职级考核中大胆突破,例如有省级荣誉的稽查普通干部可升到一级主办甚至四高等,真正实现想做事情的人,也能实现和领导一样的待遇。

4.班子建设。优秀的团队需要好的领导班子,甚至需要领导魅力,好的领导班子能做到以德服人”“以勤带人”“以理晓人”“以情感人。以领导力来说,就是以最小的成本办所需的事情,成功的领导力有五个维度:以身作则(明确的价值观和数量榜样);共启愿景(展望未来、感召他人)、挑战现状和激励人心(促进合作、增强他人能力、寻找机会、尝试承担风险、认可他人的贡献、庆祝价值的实现和胜利、领导是每个人的事情)(詹姆斯.M.库则斯、巴里.Z.波斯纳合著的领导力:如何在组织中成就卓越)

稽查局性质,案件涉及执法,公平正义,纳税人隐私,商业秘密,队伍人员多,业务繁琐等特点,队伍难带。稽查工作有其主查、辅查等特殊性,需要团队协助;需要政治过关,年富力强,业务熟悉的人担任。

(三)打破数据内部垄断,加强知识复用,建立高效取证链条

1.加强部门间数据复用

促进跨部门知识复用,扩大基层政府部门数据使用权限,防范数据垄断风险,提高整体性治理能力。目前税务征管、风控、税政和非税部门都有各自的系统,其他部门的人无法进入和使用他们的系统,他们无法使用其他部门的系统,部门之间因保密工作需要,造成数据无法在部门间共享,稽查部门通过个税系统和非税系统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在工作中,发票信息存在防伪税控(1.0和2.0版本)、电子底账系统,存在发票信息导入不及时,近期的发票无法查询;发票信息无法在省之间共享,省外发票信息缺失。当前为提供案件效率,需要打破税务部门间数据垄断,稽查部门需要增加在风控系统、发票系统、个税系统和非税系统的使用权限,提高案件的取证效率,提高办案检查效率。

2.加强对已结案件的复用,提高效率和降低执法风险

知识复用是指组织或个人运用特定的方法或技术手段对已有知识进行重复利用以实现特定目标并使知识增值的过程,既包括显性知识的复用,也包括隐性知识的复用。就个体而言,复用他人已经学习、创造和证明的知识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最小化风险,提高效率。就组织而言,知识是重要资产,是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可迁移性和复用的事实、模式与判断,涉及创新复用、技术复用、设计复用、软件复用等。

就当前的稽查案件检查中,对他人案件的复用较少,很多年轻人根据科室领导指导和以老带新的传统模式,稽查报告和格式和证据资料都有个人个性痕迹,税务稽查可以学习司法系统建立裁判文书网,把全国案例都上传到网络上看,稽查人员可以把握案件如何取证,如何定性,从更广阔的维度复制案件,降低执法风险,提供行政效率。

3.加强数据的标识、抽取和集成

在知识复用中,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知识标引和抽取工作,提高政府知识复用意识。

例如在撰写稽查报告时,往往通过金三系统一户式查询,把税务等级信息、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信息,进行复制贴,花费较多时间,时常贴错误,如果能输入一定的条件,一键抽取,并形成稽查报告需要的文本格式,就会事倍功半。

(四)加强对一线稽查执法人员的人文关怀

需要加强对人文关怀,为稽查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语言环境,在各级都有考核的情况下,特别是当下,检查和审理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领导容易发脾气,催人交案件,容易发出生硬的工作态度和语言,只会加重一线人员的心理压力,造成让人对领导的反感,制造上下级的对立情绪,无助于和谐工作环境的建立;二是保障充分工作时间。对于无效的开会,无效的谈话,无效的学习。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多开短会,开会要能解决问题。三是科学的案件分配机制。网络上有利用洼地效应分配工作的,自然也有其好处了,但是也会出现累死牛情形发生,最终会干活想干活的干部出现怠工现象;四是加强文化建设,建立舒缓室等形式缓解一线执法人员压力,稽查人员一方面面对的形形色色的各类人员,他们利用各种资源给一线人员造成执法压力,一方面执法人员又有规定时限内完成执法任务的压力,因此建立一个有温度有文化的舒缓室很有必要,让他们在一趟出差后、一份笔录后,一个案件提交后,听听舒缓的音乐,忘却和纳税人交锋的过往。

税务稽查是税收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不仅要与三假企业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同时也是用法律手段来威慑着正常经济实体遵纪守法,合经验,不断提高税收遵从度,为国家财税收入和调节宏观经济保驾护航。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是税收治理能力的体现,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要。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参考文献】(略)

 

上一页:浅析我国市场采购试点区域出口税收争议解决机制——基于福建省泉州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的案例分析
下一页:南平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30号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40097 Email:fjswxh@qq.com
技术支持:福州泰讯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分辨率为:1024*768
闽ICP备09045903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8号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