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枫
【摘要】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下,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数字社会建设,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首先利用福建省上市公司“十三五”期间数据,基于企业微观层面实证检验发现,为实现商业模式、生产模式与数字经济深入融合,数字福建建设强化了企业研发与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并且随着数字经济的盛行,所催生得新的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拓展了国际贸易领域;其次,基于高科技行业实证检验发现,数字福建建设增加了对高科技行业科技人员的需求,显著降低了非科技人员的需求;然后,基于“十三五”期间宏观层面税收数据客观性强、时效性好、覆盖面广、颗粒度细的优势,透视数字福建建设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要素、开放合作和新基建等五方面推进的成果,发现数字福建建设在产业规模、标杆企业、区域协调、产业结构、人才队伍方面仍需提升,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十四五”期间实现全方位数字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福建 研发与固定资产投入 国际贸易 科技与非科技人员税收
一、引言(略)
二、文献综述(略)
三、基于企业微观层面探究福建省数字经济建设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选取福建省2017-2020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获取了2017-2020年中国城市数字经济指数。在样本选择过程中:(1)剔除金融行业上市公司;(2)剔除ST和*ST上市公司;(3)剔除控制变量缺失的样本观测。根据上述标准,最终得到288个公司年观测值。为减少变量异常值对研究结论的干扰,本文对模型中的相关连续变量在1%和99%的水平上进行Winsorize处理。
(二)模型与变量

DEP为因变量,包括研发投入强度RDSA:研发支出/总收入;固定资产投入PPE:固定资产净额/资产总计;海外销售业务FOREIGN:海外业务收入/总收入;科技人员占比TECH;非科技人员占比NTECH。经营风险RISK:使用企业盈利的波动程度来衡量经营风险的大小。
DIGE为城市数字经济指数,并进行对数化处理,即DIGE=ln(中国城市数字经济指数)。
Control Variables为影响企业企业避税程度的一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总资产的自然对数SIZE;上市年限的自然对数LNAGE;总资产负债率LEV;总资产收益率ROA;销售收入增长率GROWTH;资本产出比KY=固定资产净额/主营业务收入;资本密集度CI=总资产/营业收入;销售毛利率MARGIN;行业赫芬达尔指数HHI=行业内所有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占比的平方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IRST;独立董事占比INDIR;董事会人数的自然对数BOARDSIZE;管理层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MHOLD。
(三)描述性统计
数字经济发展已经实现全面覆盖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经济发展等与市民和企业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交通、公共安全、产业转型升级等关键领域。从表1福建省城市数字经济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福建省各城市数字经济指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仍存在明显差异,可能表明各城市数字经济发展仍表现出一定的两级分化特征。
表1 福建省城市数字经济指数描述性统计
variable
|
N
|
mean
|
sd
|
min
|
p50
|
max
|
总得分
|
288
|
68.8969
|
4.1499
|
56.0000
|
70.2000
|
76.3000
|
数据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分
|
288
|
74.5420
|
10.1959
|
51.2000
|
75.2000
|
94.0000
|
城市服务得分
|
288
|
71.7760
|
6.6364
|
49.3000
|
71.9000
|
81.1000
|
城市治理得分
|
288
|
65.3816
|
8.3287
|
47.5000
|
63.9000
|
83.6000
|
产业融合得分
|
288
|
62.2458
|
13.7180
|
15.3000
|
65.2000
|
75.0000
|
(四)实证结果
数字经济向各个行业的渗透逐渐深入,表2基于福建省全部上市公司的回归结果,列(1)与列(2)回归结果显示,福建省数字经济指数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以及固定资产投入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为了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数字经济建设加大了企业的研发投入与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以实现商业模式、生产模式与数字经济深入融合。列(3)结果显示,福建省数字经济指数与企业海外销售业务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表明随着数字经济的盛行,所催生得新的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拓展了国际贸易领域。
表2 基于全样本的实证检验
|
(1)
|
(2)
|
(3)
|
RDSA
|
PPE
|
FOREIGN
|
DIGE
|
0.0665**
|
0.1945***
|
0.4140*
|
(2.1007)
|
(2.9833)
|
(1.9150)
|
SIZE
|
-0.0001
|
-0.0202***
|
-0.0158
|
(-0.0375)
|
(-3.8840)
|
(-0.9106)
|
LEV
|
-0.0073
|
-0.0821***
|
0.2558**
|
(-0.4406)
|
(-2.7773)
|
(2.3846)
|
ROA
|
-0.0330
|
0.2209
|
1.7780***
|
(-0.3015)
|
(1.2688)
|
(3.4755)
|
GROWTH
|
-0.0033
|
0.0085**
|
0.0007
|
(-1.0743)
|
(2.2810)
|
(0.0357)
|
KY
|
-0.0138**
|
0.1401***
|
0.0632**
|
(-2.3830)
|
(9.2293)
|
(2.1214)
|
CI
|
0.0041
|
-0.0222***
|
-0.0295**
|
(1.5333)
|
(-4.7908)
|
(-2.0918)
|
LNAGE
|
-0.0097**
|
0.0165
|
0.0090
|
(-2.0059)
|
(1.5697)
|
(0.2314)
|
Q
|
0.0039**
|
-0.0001
|
-0.0062
|
(2.5880)
|
(-0.0160)
|
(-0.4256)
|
MARGIN
|
0.0375
|
-0.0836
|
-0.3722*
|
(0.9519)
|
(-1.2220)
|
(-1.8564)
|
BOARDSIZE
|
0.0183
|
0.0113
|
-0.0417
|
(1.1459)
|
(0.3852)
|
(-0.3650)
|
INDIR
|
-0.0816*
|
0.1036
|
-0.0134
|
(-1.6664)
|
(1.1480)
|
(-0.0262)
|
FIRST
|
-0.0912***
|
0.0816**
|
-0.1727
|
(-4.7549)
|
(2.1319)
|
(-1.2448)
|
MHOLD
|
-0.0203*
|
-0.0290
|
0.0438
|
(-1.6686)
|
(-1.0312)
|
(0.3498)
|
SOE
|
0.0159***
|
-0.0100
|
0.0490
|
(2.9647)
|
(-0.8735)
|
(1.3284)
|
年度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行业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_cons
|
-0.2433*
|
-0.3826
|
-1.2857
|
(-1.7674)
|
(-1.1944)
|
(-1.2010)
|
N
|
288
|
288
|
288
|
adj. R-sq
|
0.708
|
0.885
|
0.347
|
注:圆括号内为双尾检验的t值;*,**,***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
表3基于高科技行业的回归结果,借鉴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的研究,将生物医药C27、通用设备C34、专用设备C35、交通运输设备C37、电气机械及器材C38、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C39、通信设备仪器仪表C40,以及信息传输I63、软件和信息技术业I65等归类为高新技术行业。
列(1)与列(2)回归结果显示,福建省数字经济的发展增加了高科技行业科技人员的占比,显著降低了非科技人员的占比。表明为了加快数字技术在高科技企业的融合发展,福建省加大了高素质专业人才引进的力度。高科技行业特别是自动化制造程度比较高的行业更注重用机器代替人的工作,为实现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转型,高科技行业很大程度降低了非科技人员的需求。列(3)结果显示,福建省数字经济的发展显著降低了高科技行业的经营风险,表明数字福建建设,可以发挥数字技术带来的优势,将人工智能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嵌入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来有效地避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以及诸如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风险,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表3 基于高科技行业的实证检验
|
(1)
|
(2)
|
(3)
|
科技人员占比
|
非科技人员占比
|
经营风险
|
DIGE
|
0.6742**
|
-0.6742**
|
-1.6428**
|
(2.3175)
|
(-2.3175)
|
(-2.0367)
|
SIZE
|
0.1234***
|
-0.1234***
|
-0.1036
|
(4.3144)
|
(-4.3144)
|
(-1.5764)
|
LEV
|
-0.0819
|
0.0819
|
0.0572
|
(-0.4039)
|
(0.4039)
|
(0.1258)
|
ROA
|
-1.3615**
|
1.3615**
|
1.9981*
|
(-2.4963)
|
(2.4963)
|
(1.7479)
|
GROWTH
|
0.0012
|
-0.0012
|
-0.1135***
|
(0.0856)
|
(-0.0856)
|
(-3.2076)
|
KY
|
-0.0033
|
0.0033
|
-0.0213
|
(-0.0382)
|
(0.0382)
|
(-0.1080)
|
CI
|
0.0032
|
-0.0032
|
-0.0175
|
(0.1213)
|
(-0.1213)
|
(-0.3577)
|
LNAGE
|
-0.0755*
|
0.0755*
|
-0.0069
|
(-1.8165)
|
(1.8165)
|
(-0.0577)
|
Q
|
0.0049
|
-0.0049
|
-0.0365
|
(0.4880)
|
(-0.4880)
|
(-1.5377)
|
MARGIN
|
0.7068***
|
-0.7068***
|
-0.4660
|
(3.0192)
|
(-3.0192)
|
(-0.8595)
|
BOARDSIZE
|
0.0172
|
-0.0172
|
-0.3114
|
(0.2294)
|
(-0.2294)
|
(-1.5915)
|
INDIR
|
-0.1983
|
0.1983
|
0.9485
|
(-0.4645)
|
(0.4645)
|
(0.9662)
|
FIRST
|
0.1880
|
-0.1880
|
-1.1072**
|
(1.0660)
|
(-1.0660)
|
(-2.2207)
|
MHOLD
|
0.0435
|
-0.0435
|
0.1902
|
(0.4396)
|
(-0.4396)
|
(0.6311)
|
SOE
|
0.1588**
|
-0.1588**
|
-0.0631
|
(2.5326)
|
(-2.5326)
|
(-0.5519)
|
年度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行业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_cons
|
-5.2508***
|
6.2508***
|
10.2208***
|
(-3.7457)
|
(4.4591)
|
(2.7157)
|
N
|
107
|
107
|
107
|
adj. R-sq
|
0.702
|
0.702
|
0.281
|
注:圆括号内为双尾检验的t值;*,**,***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
四、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数字经济建设的税收视角
(一)数据统计口径
福建“十三五”规划是在党中央统筹规划下制定的,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将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2016至2020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遵循。本文将 “十三五”期间数字经济税收数据作为样本数据,重点考量“十三五”期间福建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互联网经济和实施创新驱动等规划下发展的数字经济活力。
2021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将数字经济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角度细分了五大类,从产业实践出发,将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全面、准确的反映出来。数字产业化划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业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数字化效率提升业是产业数字化部分。数字产业化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数字化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本文依据上述国家统计局规划的行业类型,通过金税三期等系统精细化查询福建省内数字经济涉及行业相关税收大数据,再根据福建省政府于2021年3月3日发布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中以提升数字产业化、推进产业数字化、健全数据要素、开放合作和推进新基建为重点任务, 进行统计分析,直接反映出福建数字经济运行态势,以深化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
(二)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税收数理分析
近年来,福建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加快数据链产业链融合,构建产业数字化生态体系,拓展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大规模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致力于打造“数字应用第一省”。数字经济指数从数字新基础、数字新机制、数字新产业、数字新民生、数字新生态五个维度分指数共计28个指标来衡量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是观测数字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2019年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指数达72.09,数字经济规模突破1.7万亿元,增速近20%,占全省GDP比重超过40%,数字经济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指数达74.58,规模突破2万亿元,增速为17.6%,占全省GDP比重超过45%,同比提高5%,数字经济对我省经济产业在提质增效上有显著成效。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上,251个数字经济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5878亿元,当年完成投资1139亿元。其中10月在福州举行的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50个福建省数字经济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1100亿元。
1.在数字产业化方面
一是数字产业发展愈受重视,税收增幅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福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收增势呈“二级跳”现象。2016年增幅从明显低于GDP、税收总量,到2020年增幅高达47.6%,比全省税收总量增幅(27.8%)高出近20%(详见图1),大幅超过GDP的3.6%。这表明,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再次受到了重视,伴随着国家和福建省颁布一系列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资本进入数字经济领域,尤其是在2020年数字经济在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可预测在未来经济发展中数字经济是整体经济发展强劲的驱动力。

二是数字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基础不断夯实。2016年以来,福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逐年提升。六大行业(详见表2)稳步发展,至20年入库税收267亿元,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收的75.0%,均超以往年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年总税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占比最大,由16年的27.5%至20年的3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最快,且在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影响下仍呈现正增长的产业,税收占比由16年14.9%提升至20年的22.9%。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硬件建设类,如制造业和基建的税收逐年增长,20年税收占比达43.1%,体现了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在“十三五”时期,加大发展力度,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三是数字产业市场交易活力旺,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它能够很好的反映出经济合同、权属转移等情况,是市场活跃度的一种体现。“十三五”前四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印花税入库在总印花税入库占比中呈均衡态势,分别为9.1%、8.74%、9.0%、8.6%,2020年入库7.4亿元,占比突增至11.1%。呈现出了福建数字经济产业市场经济活跃度急剧提升、活力旺,且在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背景下如此增长,更是体现出我省数字经济体量大幅提升、规模扩大、发展趋势向上。
四是数字经济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源泉不断迸发。研发投入的强度与经济增长存在正增长关系,企业切合实际的研发行为,有助于提升技术水平,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这是一个经济规律。在“十三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背景下,在各项优惠政策的引导下,各类创新资源不断向数字经济产业集聚,近年来,我省数字经济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在数字经字核心领域的计算机通信制造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年平均追加投入10亿元以上,至2020年两个基础核心行业研发投入达74亿元。
五是税收红利减免超38亿元,数字经济发展再添新色彩。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费减免超38亿元,惠及户次达80万次,减免金额多,涉及面广,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在实处支持企业发展,为企业转型升级增添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鼓励高新技术减免政策上共减免23亿元,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总减免的57.9%,在科技发展方面减免6亿元,同比增加3亿元,增长65.7%;在高新技术方面减免9亿元,同比增加2亿元,增长29.4%。其中在“十三五”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减免从2018年的1.4亿元增至2020年的4.9亿元。
2.在产业数字化方面
在数字经济发展里,数字产业化只是手段,产业数字化是才目的。产业数字化是需要企业花大量资金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进行数字化升级、转型和再造的一个过程。
在全面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上,各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协调,让企业轻装上阵,坚持“融合+创新”一体化推进思路,着力推进资源、业务、市场三类融合,实现技术、模式、产品三面创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增值税进销不匹配造成的未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在未来实现销售时可以抵减增值税销项的税额。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对装备制造、研发服务、电网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开展一次性退还,实现退税1148亿元,从实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了企业的大活力。2019年4月1日试行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将留抵退税扩大到全行业,只要纳税人满足所需条件,即可将新增留抵税额退还,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制度化,也不断优化了营商环境。
2019年在一次性予以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达45亿元,2020年更是达到128亿元,在实际行动上有效的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扶持企业扩大投资,实现技术装备升级。
3.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方面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对基础数据的充分使用,能促进数据要素与其他传统生产要素优势互补,更能够激发其他传统生产要素发挥出其多倍数的功效 ,提高生产生活效率。数字福建的建设以公共数据资源为根本,开展数据的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和市场化,这就需要依托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个行业企业的技术支持“数字蝶变”。
在福建省“十三五”规划提出加速发展互联网经济的背景下,近年来福建省互联网软件行业发展增速平稳,“十三五”期间,互联网软件技术支持行业税收入库分别为38亿元、46亿元、51亿元、59亿元、93亿元,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数字经济发挥重大作的背景下,同比增收34.6亿元,增长59.1%。
4.在开放合作方面
数字福建建设以福建的海峡沿海地理位置为背景,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核心区,主要集中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城市。福州和厦门分别为省会城市和经济特区,交通条件便利,拥有海、空港,有极大的货物吞吐能力,所带来的城市虹吸效应在福建是相当大的,也有着数字经济发展的大基础。“十三五”以来,两座城市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收分别为120亿元、124亿元、131亿元、129亿元、201亿元,分别占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收的84.4%、84.4%、87.8%、89.85%、89.8%。而在出口方面(除厦门),“十三五”期间都在平衡稳步发展,分别为376亿元、432亿元、458亿元、444亿元、478亿元。
5.在推进数字新基建方面
数字经济的基础建设,是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必不可少的物质保证,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数字新基建能够保障数字经济活动正常运行,是数字经济发展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数字经济布局合理化的前提条件,还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在福建省“十三五”规划提出加速发展互联网经济的背景下,近年来福建省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入不断加强,税收收入成增长态势,“十三五”期间,信息基础设施税收入库分别为13亿元、21亿元、19亿元、22亿元、32亿元,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数字经济发挥重大作的背景下,同比增收10亿元,同比增长45.4%。
五、数字福建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一)数字经济产业规模仍有差距
2020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市场规模突破6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50%,而福建省的规模仅为广东省的三分之一。2017年广东的IAB计划,在数字经济产业战略上提出将打造十大价值创新园,特别设立产业基金引导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生物医药等五行业,这使得广东省企业积极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创新探索。2018年广东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收四大行业已达1882亿元,其中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更是达到了1220亿元,有坚实的数字化发展基础,相比同期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全行业仅为255亿元。在2020年“瞪羚”创新企业名单发布对比上,广东省发布名单共有1461户,而福建仅有72户,至2021年新增至229户,产业规模相差较大。
(二)数字经济产业企业标杆力不强
建设数字强省必须要有标杆性企业,2020年全国范围知名数字经济企业内如华为、阿里巴巴、腾讯年度纳税分别为1010亿元、366亿元、200亿元,而在福建省内数字经济产业纳税第一为美国戴尔公司22亿元,排行第二为厦门天马微电子16亿元,与制造、研发为一体的华为在数字经济产业贡献力有差距。而在拥有标杆性的企业,将以极强的经济号召力,丰富全产业链的发展,带动产业上下游市场的发展,从而推动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数字经济产业区域内发展不均衡
福州和厦门在福建省内是聚具政策、教育、交通等优势的城市,其造成的城市虹吸效应愈加明显,在营商环境、产业结构、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对民间资本更具有吸引力。全省“十三五期间”除福州和厦门外,其他城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收规模占全省数字产业化税收的比重呈逐年下降,从16年的15.6%降至20年的10.2%,具体到税收数据上分别为22亿元、23亿元、18亿元、15亿元、23亿元,呈波浪式水平发展。在出口数据(除厦门)表现方面,“十三五”期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出口合计2188亿元,而福州出口达1920亿元,占比高达87.8%。这表明省内各市间数字产业化发展不均衡,或将导致未来发展的更不均,从而加剧省内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
(四)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占比低
整个“十三五”期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税收在全省总税收规模比重分别为6.5%、6.1%、6.0%、5.7%、6.6%。而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面,占比表现多年来一直在2%左右。占比数据显示,福建省内信息服务类行业业务方面未有大幅发展,业务市场并未扩大,在传统产业数字化结构转型方面参与度较低在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的背景下,传统产业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全方面、多纬度、全产业链的升级改造。在个性化需求方面,传统产业对数字化转型升级还是缺乏深入认知,缺乏相关实践经验,导致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五)数字经济产业类人才缺失
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不突出,且在大城市、教育等方面未有强大的吸引力。在专业化人才方面又较为特殊,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数字产业化人才和产业数字化人才,福建省在高校人才培养建设上远低于其他数字化强省,而数字经济的发展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方式,是对传统产业的一种升级,这在人才需求方面,需要既懂传统产业又懂数据整合的复合型人才。
六、数字福建发展的建议
(一)思想上重视数字福建建设,行动上有序推进
在当前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下,用新动能来推动新发展,政府政策和民间资本也将注意力放在数字经济这新领域、新业态上,数字经济是当下国民经济发展中最具有增速和活力的产业,在未来社会生产中的是极具发展潜力的,代表着未来经济产业发展的方向。追逐利益至上的资本市场必将通过此次机遇,增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抢占数字经济市场制高点。因此,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政府宏观调控来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通过规范性法律、法规,让市场有序发展,避免出现盲目过度追逐竞争粗放式发展,导致经济泡沫产生。
(二)紧扣政策优势,辨明个性化发展方向
伴随数字经济试点省份的确定,福建省应利用好国家政策,借鉴数字经济强省发展经验,出台并优化地方性数字经济发展指引政策,以精准扶持数字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实际性的把握“集中财力办大事”,在实处以政策性资金支持发展,引导企业分阶段、分目标、有层次有序发展,以摆脱目前发展的盲目性,明确发展聚焦和方向。在大力发展前,应做好相关调查工作,掌握各业界消费的个性化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升级计划,让数字经济发展充分满足消费需求。
(三)以高新技术为突破,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数字福建全方位的建设,必须以强大的制造业为基础,以全数字经济产业链的发展来带动,整体数字经济建设,即以夯实基础产业以带动数字经济产业整体发展。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在政府高度重视芯片、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并为此发布了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数字经济发展里,芯片集成电路等硬件为发展必备要素,然而,我国芯片、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各区域间并无特别突出差异,数字福建的建设可以此为契机,以政策战略为导向,借鉴国际先进芯片集成电路发展道路,引导支持省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联合创新发展,组成创新平台集群,联合研发、联合创新,“众人拾柴火焰高”加快创新发展,形成良性创新生态集群,以优势创新产业,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四)加强政策激励导向,促进新老融合
数字经济发展,以各产业的数字化为目的,将传统产业以智慧数据技术改造,借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加大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技术革新的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激励,加快数字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建设传统产业生产全要素、全产业链的基础网络构架,加强对数字新业态的支撑和孵化,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以激励促融合。
(五)以福州都市圈规划为基础,抓特色全链条促区域发展
福州都市圈以“一核三中心,两带三湾区”为空间结构,涉及4个地级市,主要以科技创新,积极主动发展打造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基地,参与高质量经济发展新业态的构建。充分发挥现阶段福州数字经济在省内领先的示范作用,共享都市圈“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区域间各方面资源优势互补,推动各地数字经济的协同合作和错位发展。如在布局高端科技研发的三湾区内,环三都澳临港经济湾区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新能源为着力点,建设工业数字化应用车间和智能工厂;闽江口综合服务湾区试验,以服务业为起点,发展“智慧城市”并加以推广;湄洲湾先进制造业湾区,打造新模式新业态产业化集群,做强数字产业核心经济;利用山区绿色生态资源,推动产业数字化融合,逐步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内数字经济发展。
(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数字经济发展保障力度
一是数据安全保障方面。数字福建的建设基于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发布,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权益。具体到数字福建发展,尤其在国家数字发展试验区下,数字经济发展必然在福建内引发热潮,要求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必须地方化、特色化、精细化,才能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福建实践保驾护航。二是在人才发展保障方面。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从多层面、多渠道、多措施适配这新业态下特殊人才。对产业升级的复合性人才,适度放宽学历;提升数字人才在落户、住房等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在个税和知识产权交易方面,在现行政策下允予补贴。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田县税务局)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