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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区块链技术创新纳税信用管理的研究
日期:2021-12-10    来源:龙岩市税务学会   

 

程 辉

 

【摘要】如何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纳税信用管理系统,税务局的责任是建立涵盖所有综合信贷激励和对未兑现承诺的共同惩罚机制,并为诚实的税收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势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创新不仅可行而且必要,本文分析区块链下纳税信用创新管理存在的障碍和面临的挑战,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纳税信用管理创新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区块链  税收  信用管理

 

区块链技术强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管理带来了改进空间。区块链技术对纳税信用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将区块链技术与纳税信用体系相结合, 创新探索一个全新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信用管理系统,从而提升纳税信用管理和应用水平。

一、区块链技术原理

区块链技术通俗说就是分布共享数据库。区块链节点中交易记录为了确保安全都历经加密程序再存贮于数据块上,为了便于追溯会定时将全部交易数据实时复制到下一个数据块,为了确保数据安全可靠系统主链的所有节点都是同步工作同步接收数据块中的交易数据。此过程无需第三方干预即可进行批量维护和点对点信息交换。

链条由三种不同类型的块组成。分类的主要基础是确定块链的分散率。根据散射的程度,三个链具有不同的特性。公链是三链中最分散的,不那么集中的块是在公共链和私人链之间分散的私人链。公链的主要特征是任何用户都有权维护账户并可以匿名参与区块链交易活动;私链是一个中央节点,控制记账的权利;联链是一个或多个节点,由链的成员共享。

二、区块链技术应于纳税信用管理的可行性

(一)分散多中心适应税务信息可控管

纳税信用管理是纳税服务中一项具体工作。因此,很明显,纳税信用管理想要有效管理,是不能采取税务当局无法控制的完全分散的方法。基于区块链框架的分散多中心功能,主区块链不仅避免了完全分散化趋势,而且信息可控性在网络的监督下可以满足税务机关识别掌握纳税人身份证信息和纳税情况。

(二)区块链数据同步助信用信息更新

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已经发生了动态变化时,但由于纳税信用更新之间的时间间隔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造成了直接损害。对于已纠正不良税收行为的纳税人,不及时更新纳税信用信息将对其声誉造成额外损害。就税务机关而言,如果纳税信用直线下降的纳税人无法发现并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产生税收损失,增加纳税人逃税的峰值,并降低税收合规性。区块链的链上和链下数据同步功能弥补了纳税信用延期更新的时滞。区块链上收集到的纳税信用信息是加密处理的,因此纳税人不必担心纳税信用信息数据所有权和安全性。从纳税信用预测的角度来看,使用大数据技术预测链上所有与纳税人信用趋势和风险,对于税务机关及时甚至事前进行监督非常有用。

(三)记录透明可追溯性确保信息安全

每个纳税人的信用记录必须透明、全面、不可侵犯和可追溯。由于共识机制的存在,只有在验证区块链中所有预先选择的共识节点后,才能修改信息。这确保了所有税收抵免信息是公开的、透明的、完全不可侵犯的,并且数据块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冗余存储技术还允许跟踪税收抵免历史数据。此外,区块链中的授权节点可以在解密区块信息后获得纳税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它可以用来查看和跟踪纳税人的信用信息。通过这种方式,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将得到保护,他们的交易信息将得到保护。

(四)智能合约提供实时动态评分更新

智能合约是区块链技术特点之一,对交易协议是数字形式验证,缺乏第三方仍可交易,交易可追踪。运用智能合约规则,对纳税人信用评分提供便利。税务部门可以把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分写入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之中,由于智能合约是自动执行的,一旦纳税人信用信息发生了变化,智能合约会作出相应的执行命令,自动更新纳税信用指标内容和数据,自动计算更新指标得分数据,评分系统会自动实时对评分进行更新,如果纳税人出现了失信行为,纳税人可以从区块链记录的信息获取,及时纠正税收不当行为,修复信用评分,避免信用评分造成的各种交易损失,这对诚信纳税起到正向激励。

(五)广泛应用助力信用结果扩大应用

提升纳税信用的增值应用,是纳税信用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拓展纳税信用应用能力能够引导纳税人主动遵从,积极效应显著。因此拓展纳税信用除巩固深化税务系统内应用外,还应积极拓展外部的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特点具有应用广泛作用。纳税信用管理运用区块链就可以将每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在区块链公链,就会让各行业各部门在区块链节点上轻而易举地同时查看到,这为应用打下良好基础,助力信用结果扩大应用。

三、区块链技术为纳税信用管理应用创造机遇

(一)解决数据安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当前限制信用评估和管理的瓶颈。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税收抵免信息的建设还不完善。在一些地方政府建立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的同时,存在税收信息孤岛问题。借力区块链技术,打破信息孤岛不在话下。纳税人的私有链,只需通过密钥技术和公示机制便可部门之间的财团链连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纳税信用瓶颈可打破,私链联链互连后纳税信用信息就得到共享。征纳双方之前产生的孤岛弊端一复不在,引发纳税信用税收风险也不存在,共享信息对落实激励或奖惩措施提供便利,同时区块链技术确保双方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例如,纳税人如果可以要避免税收风险,就可以利用区块链节点进行实时评估,及时获得税收风险点,采取防范措施。同时,税务机关可以与其他共同激励机制和共同惩处机构共享信息,及时采取相关激励措施或惩处手段。

(二)解决纳税信用评级不够科学问题

税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通常上一年度的信用状况在每年的四月进行评估。从1月到4月初,一些公司没有使用等级信息,主要是因为信用评估期太长。当前的纳税信用管理忽略了纳税人的跟踪和控制,但这不利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遵守程度。税务部门利用取得大量税收数据,从各个方向进行全面的相关分析和评估,并准确地计算出纳税信用和税收合规指标。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各种税务措施是不相同的,例如对信用指数低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审计,以促进税收合规。但仍存在人为因素。而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信用评级流程,信用评级不科学的问题迎刃而解。区块链技术步骤具备自动化、自信任。不必依靠第三方担保或其他担保来确保系统动态记录,传输和存储相关活动以及动态。评级实时、管理有效,提高了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三)解决信用管理范围不断扩大问题

多年来,中国的纳税信用管理的对象数量众多,按性质分企业纳税人占到90%以上。税务合并及征管社保非税,造成自然人数量的激增。信用管理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但是,限于税务机关的自身力量和条件,缺乏对自然人信用信息的掌握,加上合并前各自拥有信用工作平台,因此整合系统非常困难,只能使用现行的税收征管系统。进行全面监督是困难的。区块链技术可以让税务免去整合系统,又能从分散系统获取信息数据,分析数据,管理数据,为纳税信用管理有效开展提供高效信息。比如在区块链的房产公链上我们可以查询纳税人房产交易记录信息,在公安公链上我们可以查询到纳税人出境入境的时间信息,从银行公链上我们可以查询纳税人贷款时间支付的贷款利息等信息,这些信息对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相当重要。

四、现行纳税信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用的信息收集不足

纳税信用信息主要有关税收内部的信息,也有来自外部的信息。例如,土地、运输等海量涉税信息。这些信息资源分散不完全,信息渠道的多样性,造成税务获取信息的难度,也无法将资源化作高效的纳税信用信息。但是,实际上,每个部门的信息系统都是唯一构建的,由于缺乏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更多是不希望为信息共享引起安全负责,以致出现了信息资源孤岛的问题,信息分割加大税务收集纳税人信用信息难度,出现收集不全面或缺失。对纳税人信用评估产生重要的影响和损害。

(二)信用调整公平性不够

评分系统不够合理,根据总局规定,如果在评估年度内缺少非经常性评估指标(无评估审核和检查报告),则评估分最低90始评;如果没有缺项,自100分始评。如开发区,只有15.7%的具有完整的经常性和非重复性指标,并且大多以90为始评分。纳税人觉得缺乏指标与自身无关。如以90作为始评分,要求再不能出现有扣分项,评A级纳税人过于挑剔,经过税收检查且具有非经指标的企业易被评为A级,这是不公平的。按规定,应及时动态调整纳税信用的评估结果,但是,用这种人工调整方法很难保证完全公平。特别是当某些D级纳税人面临投融资招标等受到惩罚的时侯。因此,如何确保纳税信用评估调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是税务管理面临的难点。

(三)信用等级公示面不全

税务机关发布信用评级公示,大多数地方宣传面不是100%。实际只发布信用评级为A的纳税人名单。其他还增加了违法处罚的披露,并公示了重大的税收违规行为相关信息。在实践中,被税务机关列为A类的纳税人名单几乎没有公布。对于其他信息级别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常规做法是不公开或不受公众询问。一些税务机关已经打算为所有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建立查询渠道,但是没有对不信任的问题作出解释。作为纳税人的商业当事人,有权了解纳税人的特殊信用状况。例如,如果纳税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有权了解纳税人的税务偿付能力,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因此,如何将纳税人信用的有效信息传递给参与纳税人交易的各方,也是税收信用管理的一个困难。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不高

第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适用范围不广,适用范围仅限于部分行业,适用范围局限性明显。第二,适用范围的深度也不够,适用奖惩的方式和手段不够丰富。三是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充分。当然,这与税务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够有关。目前认知度整体不高。目前,税务部门重视纳税信用等级,而忽视纳税信用结果的适用。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实际中存在三个主要问题:第一是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不够广泛,应用范围仅在部分行业,范围局限性明显。第二是应用范围的深度也不够,应用奖惩的方式和手段不够丰富。第三是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的应用不是很子解,当然这与税务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宣传不大应用不足有关,目前认可度总体上不是很高。目前,税务部门存在重视纳税信用的等级评定,忽视纳税信用结果应用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信用评估结果的应用的范围非常小,从税务部门内部看只有在税务分类管理中运用到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在部分优惠政策享受中设定了需要一定的纳税信用等级的门槛。而其他的增值应用则主要是在金融方面的。

五、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纳税信用管理创新的思考

(一)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法律法规

区块链的技术价值的重要性已被社会认可。仍然有很多不足。例如,缺乏与税务的联系性,征纳之间信息非对等,这无疑对税务区块链的应用形成了一定的障碍。有必要加强纳税信用法制建设,按照严格的法律法规来管理税收业务,并最终依法实现税收目标。国外做法告诉我们,使用法律来明确定义征信数据的获取和使用相当的重要,程序合法有利于公开透明。法律层面制定纳税信用的规程是纳税信用操作执行的保障。尽管现行法律有关信用规定离信用经济差距甚远。因此要完善《税收征管法》条文,纳税信用应当单独增加一条规定,同时对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税优惠也应制定享受必须具备的纳税信用等级的法律规定。制定信用信息收集以及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机密性以及不正当行为的法律规定。也有必要澄清社会责任。

(二)完善纳税信用数据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制度。首先,国家税务机关必须建立自然人信息平台,该平台由税务机关主导,相关的部门参与。如果自然人进行房地产登记交易的区块链上记录,提供银行链等进行确认。社保部门区块链上的支付工资或社会保险时支付信息提供教育链进行确认。银行链的抵押贷款利息还贷提供房地产进行确认。其次,完善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管理设计。税务部门要以从点到面、点面结合的原则,扩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增加自然信息收集项目以及各项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大数据的分析,建立信用分析模型,为自然人信用评级的评定提供科学依据。第三,建立自然人的失信库,建好税收风险模型,并及时将有关失信人信息及时纳入数据库。众所周知,自然人非常注意自己的利益,因此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进行针对性的约谈。二是尽快建立全国性的纳税信用云平台。总局信用云平台要提升各项功能,创建全国性税收信用的云平台,打造纳税信用的大数据平台。要针对纳税信用评级系统中存在的功能缺失,完善应用系统功能提升,并促进纳税信用全国大数据云平台的全面构建。大数据云平台可建专题的信用数据库,如市场监管数据库、社保数据库等,丰富纳税信用平台数据,提高纳税信用平台数据质量和水平,更好为纳税信用管理服务。三是完善纳税信用的深入融合。完善纳税信用信息的共用共享,对跨平台数据资源做好互连互通,推进信用信息有互动融合。因此,各类信用平台之间也要加强技术对接,打破不同系统和技术的界限,使各级各类信用数据的优势在融合中得到发挥。

(三)完善纳税信用管理评价机制

首先,由于税务的合并,新增征管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职责,为此要需要进一步整合制定新的纳税信用评估和管理方法以及信用评估系统。评估指标包括引入个税和社保指标,新增自然人为信用评估对象。具体而言,就是用每个纳税人具体身份信息作为其区快数据链中的链接,使纳税人的各项信息作为加强各类纳税人信用评估管理依据。第二个重点建立纳税灰名单制度。现行的黑名单制度中由于黑名单的列入需要一定的程序和审批才能列入,一是错列对纳税人有可能造成危害,因此单门槛较高,另一方面,惩治存在滞后,有时纳税人列入黑名单,已无法对其限制了,如纳税人列入黑名单时已经破产等。而灰名单制度则可避免黑名单的操作上的缺陷,作为完善黑名单一项重要制度上的补充,对防范信用风险是有一定作用的。第三是对出现失信形为的法人或自然人应进一步制定出惩治的相关规定。比如,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资格失信企业的法人信用应当列为强制指标,对信用存在税收失信法人坚决实行税收方面的一票否决制度。

(四)完善纳税信用联动联罚机制

一是重视税务私链完善。由于纳税数据分散,存放于不同的部门,因此要管理好私链条数据,需要升级数据管理模型。需要将信息单一记录周期转移到共享,改善数据质量,充分利用私链的主要特性,保证数据的安全,确保能追溯,防篡改,加强税收数据建设,并建立良好的私链。为联合激励和惩罚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大力提高联链的技术水平。联链建设一方面要制定相关的标准,如要统一联链的技术标准,另一方面要重视大数据资源的分析。分析好大数据,整合区块链数据链上数据和链下数据。实现重大纳税数据在各个部门之间共享。三是完善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机制,实现纳税信用管理为纳税信用治理服务。需要建立和完善规则,有必要将相关的治理规则从个体监管转变为过程管理。纳税信用管理向多个部门延伸,让各类失信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更加有效。

(五)完善信用趋势预测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的作用,一方面结合大数据分析,另一方面结合人工智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神经网络模型创建纳税人信用全息图。通过绘制与纳税人相关的云,允许数据收集扩展到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经济活动、税收信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指标,完善税收信用动态评级机制。此外,对纳税人预测和评估结果链中随时提供给其他信贷机构,避免错误的可扩展性,加强事前税务机关的风险识别能力、将在事前和事中的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中将发挥出色的作用。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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