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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税收征管现代化而引发对推进我国税收管征现代化的思考
日期:2020-03-13    来源:南平市税务学会   

 

 

内容摘要】笔者认为,税收管征现代化概念是税法体系完备规范、税制体系成熟定型、纳税服务体系优质便捷、征管体系科学严密、信息体系稳固强大、组织体系高效清廉,税收治理能力较强。本文从美国税收征管现代化成功经验引发了如何推进我国税收管征现代化建设的一些思考:如何借鉴美国税法体制建设经验来完备规范我国税法体系、如何借鉴美国税种设置经验来打造我国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如何借鉴美国纳税服务理念来打造我国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如何借鉴美国税源监控经验来构筑我国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如何借鉴美国信息化管税经验来建立我国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如何借鉴美国税务机构建设经验来建设我国高效清廉的税务组织体系、如何借鉴美国税收现代化治理经验来提高我国税收治理能力。

关键词税收 管征 现代化 思考

 

十九届四中全会研究制定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而实现税收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内容怎样才能加快税收现代化的实现步伐是当务之急需要考虑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美国成功经验。

一、美国税收现代化有哪些成功可借鉴的经验

网络上有一篇《美国目前实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文章,介绍美国很多税收现代化手段:

一是税源监控严密。居民凭社会安全号开户帐户、并且规定除小额交易可支付现金外都得实行银行转帐支付方式、否则视为违法。银行、财产保险等部门必须定期将本身及发生经济联系的纳税人的经济情况如实地传达给联邦、州、地方税务部门。每个企业必须定期将本企业经济活动情况及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收入情况报送给三级政府税务部门。任何支付报酬的单位和部门均照此规定办理。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就会受到税务部门的严厉处罚

二是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较高。有两个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门,一个负责业务需求,另一个负责技术开发管理信息技术人员占全体人数的比例达到7.75%且逐年呈上升趋势,每个美国居民年满18周岁时,必须在计算机系统中建立社会安全号码,以便税务机关监控其经济往来情况。并且税务部门与银行、保险公司、各企业的计算机联网

三是申报方式网络化程度高。美国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是邮寄申报和电子申报,但大部分纳税人选择的是电子申报(即网上申报)比如,美国加州特许税务局在全州仅设6个征收机构且只有48个雇员,每年主要负责征收个人所得税420多亿元和公司所得税124多亿元。说明大部分纳税人走网上申报之路。

四是税务代理业发达。税法种类和条文繁多大部分纳税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理纳税事宜美国的税务代理比较普遍,税务代理社会化

五是税收法制体制健全。美国《国内收入法典》共98章、9000多条款,说明美国税收法制比较完善。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其人员占到了全体人员的50%以上含直接从事审计人员和复议、仲裁司法等人员)对审计出来的偷逃税处罚非常重,体现税收法治刚性和彰显税收法治的威慑力

二、如何借鉴美国税收现代化成功经验加快我国税收管征现代化建设步伐

可将美国税务现代化建设情况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即借鉴美国税收现代化的成功经验、探索加快我国税收管征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方法,下面笔者提出以下借鉴的思路:

(一)借鉴美国税法体制建设经验,完备规范我国税法体系

美国税法种类和条文繁多,基本构建了健全的税收法制体系。美国税法历史悠久,早在1939年美国就修订了《国内收入法典》,也就是美国的税法。美国的税收法律条款非常细致,《国内收入法典》共98章、9000多条款,对税收征管中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征管程序、申报、征收、免税、代扣代缴、税务代理、违法处理、复议、诉讼、仲裁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征税方(税务部门)、纳税人和中介机构法律地位平等,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是对等的,任何一方作出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的制裁。税法的规定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这确保了执法人员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

如何借鉴美国税法体制建设经验,笔者建议:

1、借鉴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的制定原则,制定我国税收法典《税收基本法》。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的制定原则是将税收程序与实体均融合在一部税法中,而我国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第一部实际意义上的税法,但这部税法仅仅是程序法,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相比,我国税法内容比较少,所以建议参照美国税法制定的思路,在结合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27年来所体现的缺陷,制定我国税收法典―――《税收基本法》,将税收执法程序和执法实体内容都涵盖到《税收基本法》。

2、修订个人所得税税法。全面采取综合征收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轻公民个人所得税负担。

3、取消所有税收条例或暂行条例,按税种立法。现有17个税种只有9个税种有立法(包括《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烟叶税法》、《环境保护税法》、《车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船舶吨税法》、《资源税法》),但还较多税种亟待立法。建议尽快出台《增值税法》(目前该法草案仍处征求意见阶段)、《消费税法》(目前该法草案仍处征求意见阶段)、《房地产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希望在2020年出台上述6个税种法律),同时建议新增立《燃油税法》、《教育税法》、《社会保障税法》。即,取消所有税收条例或暂行条例,并进行费改税的立法工作,确保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完备规范,确保税收法定原则全面落实。

(二)借鉴美国税种设置经验、打造我国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

美国经过上百年的不断修改和更新,其税制可谓是非常完善,美国在税制设计上主要是鼓励纳税人自觉纳税,所以税种尽可能少,税种、税目、税率尽可能简单,税种设置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同时税种间相互独立而不相互依附以达到宽税基的目的。美国现行税制中主要税种有公司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税、财产税、地产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货物税),其中个人所得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公司收入所得税是联邦政府最大的三个税种,这三项税收全年收入占联邦总税收的90%左右,货物消费税占5%左右、其它税收所占比重不足5%;美国除了上述联邦税外,还有州税和地方税,税种包括交易税(按从量税或从价税征收的销售税)、收入所得税和财产税、房地产税和汽车燃油税。

在借鉴美国税制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税制体系建设时,要结合我国实际,既要考虑立法层面、又要考虑如何宽税基、还要考虑优化税制和减化税制,具体思路如下:

1、城建税改革思路: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计征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是以附加税形式存在的。建议将城建税立法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对城建税进行立法时,将城建税计税依据改为按销售收入(注,不含增值税税额下同),按纳税人生产经营坐落地实行不同税率,生产经营地坐落在城市的城建税税率为0.3%、坐落在县城和建制镇的税率为0.2%、坐落在乡村的税率为0.1%。对月销售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生产经营者不征城建税,对因自然灾害(仅指地震、火灾、水灾、大风、地质灾害、冰雹,下同)遭到损失的生产经营者可申请减免税。改变现行城建税依据增值税或消费税税额分别按7%(纳税人坐落城市适用)、5%(纳税人坐落县城或镇适用)、1%(纳税人坐落乡或村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办法,并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而不是现在的附加税的地位,避免增值税或消费税减免时而城建税跟着减免的现象,这样税基则拓宽。

2、资源税改革思路:2019年8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还有改革的空间,应进一步优化资源税税制。比如,资源税征收方式仍存在从价征收与从量征收的差别,不论从价计征还是从量计征其税率或单位税额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由各省自定义,则会出现同一类资源各省税率不一样的现象。笔者建议取消幅度税率有利于优化资源税税制;再如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文规定各省可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的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但2019年9月1日实施的《资源税法》又没这点规定,各省很难作出开征的决定。这样就会导致森林资源、地表水资源、草场及滩涂等新增的资源税在全国范围难予形成统一的开征时间,就会出现有省份的是在试点征收层面、有的还在省级酝酿层面,不利于资源税税制优化;又如,有些资源(如土地资源、海洋珊瑚资源、海洋水产品资源)尚未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未能体现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另外,从2019年刚颁布的《资源税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可见,由于资源品名不同而征收标准也不相同,以致实际征收工作中比较容易混淆、用错税率,不利于税制简化的精神。所以,建议今后对资源税法修改时,进一步优化资源税税制,即:将征税的资源分类为地表资源、地下资源、海洋资源等3个资源税税目,科学地设置资源税子目和征税对象并统一计税依据、税率(见《资源税税种税目税率表》(建议稿))。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各项新增资源税的开征时间。对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捕捞业用地和用水、用草不征资源税,对个人居住或生活而使用的资源不征资源税,对竹木种子种苗以及农贸市场个人销售的资源产品不征资源税,对个人销售的生活用薪材不征资源税。

资源税税种税目税率表(建议稿)

税种

税目

子目

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

税率或单位税额

 

 

 

 

 

 

 

 

 

 

 

 

 

 

 

地表资源

土地资源

草场、滩涂、耕地、非耕地、林地、荒山

占用或使用市区所在地的土地面积

每平方米每年25元

占用或使用县城与镇所在地的土地面积

每平方米每年15元

占用或使用乡所在地及农村的土地面积

每平方米每年5元

森林资源

竹、木、笋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0.5%

地表水资源

江水、河水、湖泊水、溪流水以及井水、地面泉水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0.5%

地表矿产资源

砂石、粘土、井盐、湖盐、海盐、卤水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0.5%

地下资源

地下矿产资源

金属矿(原矿或粗矿)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5%

金属矿(原矿或粗矿经过加工成的精矿)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0%

非金属矿(原矿或粗矿)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

非金属矿(精矿)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0%

地下水资源

地下河水、矿泉水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0.5%

海洋资源

海洋水产品资源

海洋鱼虾类资源、海洋贝壳类、海洋海澡海带类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0.5%

珊瑚资源

红珊瑚、软珊瑚、柳珊瑚、石珊瑚、角珊瑚、水螅珊瑚、苍珊瑚、笙珊瑚、黑珊瑚、刺珊瑚、蓝珊瑚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0%

3、印花税改革思路:现行印花税税目有13个,税目繁多、税率档次多且差异大,不利于税务人员日常征收管理,建议对印花税进行立法时,应简化印花税税制。即:取消现行印花税中的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和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目设置为经济合同印花税、股票交易和股权交易印花税等2个税目。同时简并税率,一个税目下的所有子目税率相同,比如,经济合同印花税税目下可设置以下6个子目:购销或产权转移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劳务或技术合同(征管范围包括建安合同)、贷款或保险合同、公证或中介合同、物流合同(征税范围包括交通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搬运装卸合同、保管合同)等),这6个子目税率均为0.005%(即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0.5贴花)、股票交易和股权转让交易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同时建议取消印花税减免的相关政策。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改革思路:简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制,建议在立法层面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进行合并,设置为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开征范围扩大为城市和农村等所有区域(但对房屋及房屋所占用地合并征收房地产税、对没有房屋坐落的空地也应征收房地产税),房地产税设置两个税目:自用房屋或土地(含空置房屋,下同)和出租房屋或土地。房地产税税率设置为四档:自然人(住房面积超过人均80平方米免税面积的房主或店面持有者)、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非单位纳税人)自用房屋税率为1.2%,单位纳税人自用的房屋税率为2.5%;非单位纳税人出租的房屋税率为5%,单位纳税人出租的房屋税率为12%。计税依据及纳税时间设置为:自用房屋(土地)的计税依据为按房屋或土地购入价(非购入的房屋以及自建房屋按评估价、购房合同或购地合同偏低者按评估价),但单位纳税人自用房屋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中包含取得土地的价款,自用房屋(或土地)房地产税按年征收;出租房屋(或土地)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为租金(租赁合同上租金偏低时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租金),房地产税实行按月缴纳形式。个人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和个人出租房地产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承担法定代扣代缴义务:房屋出租合同(或土地出租合同)必须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到不动登记部门签订房屋(或土地)租赁合同并录入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系统方可有效,出租方收取房租(或地租)时必须开具发票给承租方,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代开租金发票并代扣税收。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未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签订房屋(或土地)出租合同一律按空置房(含住房和非住房)或空置地征收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未缴清房产(或土地)保有环节和出租环节税收的,在房屋(或土地)产权变更登记时必须补缴历年税款和滞纳金并按补缴的税款50%进行处罚。对房屋因自然灾害损失可申请减免税,其它情形不得减免房产税。 

5、土地增值税改革思路:建议取消土地增值税,因为房地产企业已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房产开发过程中的增值额都可以通过增值税来实行税收上缴途径,土地增值税与销售增值税有重复征收的嫌疑。而且建房土地成本较高致使房产的增值额增长空间越来越有限,况且房地产市场面临去库存的压力较大,土地增值税税源将不断枯竭、萎缩,取消房地产土地增值税也是扶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需要。

6、个人所得税改革思路:美国现政府抛出税改方案,计划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由39.6%,降为35%。个税税率将从目前的七档降至三档,分别为12%、25%和35%。美国计划将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到12000美元,以夫妻身份申报纳税的,免征额翻一倍。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太复杂不利简便易行且存在不公平现象(比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分别实行按次计算应纳税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而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按季预缴次年3月底之前进行汇算清缴;而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每月实行预扣缴次年3月至6月进行汇算清缴。同时规定综合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三险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但每个人的三险金不一样所以扣除的专项扣除金额也不一样、而且5项专项附加扣除也不是人人都有扣除的资格,比如有健在的60岁以上父母才可扣除2000元以下的赡养费、子女有适学年龄才可扣女教育费、有贷款买房的才可住房贷款利息,如此一来,则会出现综合收入一样多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不一样的不公平现象),不同类型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同,计征办法多种多样、不仅纳税人难予弄明白、甚至连税务干部都难予掌握和计算。借鉴美国个人所得税税改方案,建议简并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所有类型的收入均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收入计税法,即每个人的所有收入为当月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扣除项目也实行综合扣除法并统一扣除费用为14000元(扣除项目14000元测算依据:扣除项目包括自已父母赡养费〈每人每月3500×2人,不论父母是否健在、不论父母多大岁数、不论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合计多少人均一律按7000元的父母赡养费作为一项扣除项目〉、子女一半抚养费用〈每对夫妻按2个小孩设置扣除标准,不论夫妻间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合计多少人、不论是否有结婚、不论是否有生育子女或抚养子女均实行每人按3500元作为子女抚养费用的扣除项目〉、本人月生活费3500元,其它费用则不纳入扣除项目范围。即每个人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统一规定为14000元),第二年起以后年度的扣除费用每年递增不低于10%,统一扣除费用更有利于公平公正。税率设置三档,实行收入档次不同则税率不同,如下表:

月收入情况

税率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月综合收入不足5万元

5%

应纳税额=(月综合收入14000)×5%)

月综合收入超过5万元但不足10万元

15%

应纳税额=(月综合收入14000)×15%)

月综合收入超过10万元

30%

应纳税额=(月综合收入14000)×30%

月综合收入包括个人存折上当月所有资金往来(但不包括银行借贷的购房贷款和购车贷款和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救济款)。个人所得税实行银监会法定代扣代缴方式、各金融机构的个人存款来源数据均通过软件自动传递到银保监会。

7、企业所得税改革思路: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4个成员国及2个伙伴国中,有12个国家为提高国际税收竞争力,降低了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美国也计划将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从35%降至20%,小企业股东最高适用税率为25%。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25%,有下调的空间。建议借鉴美国做法也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降至20%;同时借鉴美国鼓励跨国企业将海外利润带回美国,对美国母公司占股至少10%的跨国子公司,转回美国的利润将全额免税的做法,出台我国跨国企业将海外利润带回中国,对中国母公司占股至少20%的跨国子公司,转回中国的利润全额免税。的政策,以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

8、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改税思路:现行教育费附加是按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的3%计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按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的2%计征。建议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实行费改税,进行教育税立法时:对所有单位和个人按不含税销售收入征收0.2%的教育税,对月销售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生产经营者不征教育税,对因自然灾害遭到损失的生产经营者可申请减免税。

9、社保费改税思路:借鉴美国社会安全福利保障和老年保健医疗税税制经验,建议将我国现行的社保费立法改为税性收入,按工资总额的24%征收,其中企业或个体户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6%缴纳(含基本养老保险13%、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1%、工伤保险1%)、职工个人及个体户本人按8%缴纳(含基本养老保险6.5%、失业保险0.25%、医疗保险1%、工伤保险0.25%)。

(三)借鉴美国纳税服务理念,打造我国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

美国坚持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税收遵从纳税服务理念推进纳税服务六大趋势:服务理念日益客户化、服务方式日益多元化、人权保护不断制度化、服务逐渐社会化、服务迅速普及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化;美国纳税服务举措让纳税人遵从更容易:更好的面对面服务、更好的电话服务平台和不同的语言服务、与纳税人通信、内部革新直面税法的复杂化和专业化及晦涩化、更新理念倍加重视帮助和扶持中小企业、学会合作共同面对税收管理中的问题。如何借鉴美国纳税服务理念打造我国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笔者设想如下:

1、借鉴美国纳税服务理念,切实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质量

一是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行换位思考,把纳税人当顾客、把纳税人当亲朋好友、把纳税人当自已的衣食父母,就会耐心对待纳税人、真心对待纳税人、诚心为纳税人办事,就会平等对待纳税人、想方设法为纳税人办好事情,对待纳税人的态度就会有质的变化,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对纳税人态度诚恳,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一定会提高。

二是全面了解当前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耐心听取纳税人诉求,俗话说知已知才能百战不殆,同理,只有了解纳税人的诉求才能准确地为其服务。现实中纳税人的需求分为政策咨询需求、办税流程服务需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需求、退税抵税需求,这些都是纳税人日常需求,要了解清楚、问个仔细、弄个明白,了解纳税人涉税需求后要精准回答、精准办理、认真受理、一次性告知。

三是竭尽全力服务小微企业。首先税收优惠政策要认真宣传到位,让小微企业业户听得懂、理解得了、记得住。其次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受理环节或办理环节要一次性告知要求应提供的材料或附件资料名称及份数。其三要提醒到位,若哪个小微企业业主没有办理备案程序或计算错误以及误报,税收管理员要主动提醒纳税人,让其按规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

四是让纳税人更容易理解税收政策。出台政策时,用词和语言要通俗易懂,发文字数要言简意赅。税收宣传时要有针对性、对文件的解读要耐心、要用例子进行诠释、要有正反例子进行比较。

五是税收宣传社会化。对各大网站强制植入税收宣传,国家网信办在各大网站强制植入税法宣传专栏,国家每次出台涉税法律、法规、政策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标题会出现在税法宣传专栏,网友点击标题就会自动链接到税务总局网站阅看此内容;国家广电总局对各级电视台(含网络电视台)强行植入税收宣传内容,国家每次出台涉税法律、法规、政策时,国家广电总局编辑摘要内容在各级电视台走字滚动宣传7天。

2、借鉴美国发展税务代理业经验,建议做强我国税务代理业

学会合作利用社会力量做好纳税服务,发挥社会中介为纳税人服务作用,减少纳税人涉税过失行为或过错行为,但对中介行为就加强监管。

一是规范税务鉴证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应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哪些事项必须提供中介鉴证报告,同时明确哪些税收优惠备案事项必须提供中介鉴证报告。

二是强化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管。建议财政部门下文将税务代理机构纳入财政监管,规定税务中介机构每年必须到设区市财政部门进行年审,财政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年审标准,年审前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先到当地县级税务部门签属涉税鉴证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涉税鉴证质量是否出现问题,对未提供税务机关评审意见的税务中介机构财政部门不予年审。

3、做实纳税信用社会应用体系。发挥纳税信用结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让纳税不诚信户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处处受限、事事难办。

一是健全黑名单制度。将欠税户、被税务机关查补税款且受到处罚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纳入黑名单在社会上进行公布,国家应统一搭建征信网络平台,由各级政府授权当地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维护,税务部门将上述涉税违规者适时维护到征信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贷款与纳税信用等级紧密挂钩。建议国家出台文件规定:企业向各金融部门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税务机关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贷款不设限,对B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为50万元,对C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为20万元,对D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不予发放贷款。

三是对C级及C级以下纳税人出行交通进行限制。国家征信网络平台与铁路售票系统和民航售票系统自动关联,对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及C级以下纳税人限制其不能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

四是对C级及C级以下纳税人不能评优评先。各级党政部门、执法部门、人大政协、协会,在评选各类优秀、劳模、先进工作者等评优评先时,必须先通过征信网络平台查看当事人的征信情况,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为C级及C级以下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名牌产品或名牌商标参评资格、取消劳模参评资料、取消企业家或慈善家参评资料,同时不得担任任何社会职务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已获得的荣誉进行取消、摘牌。

(四)借鉴美国税源监控经验、构筑我国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

美国对每个公民都定一个终生不变的9位数社会保障安全号,即为纳税人识别号,凭社会保障安全号开立银行帐户(存折或银行卡)、并且规定除小额交易可支付现金外都得实行银行转帐支付方式、否则视为违法,这样基本堵塞现金交易这一税收漏洞;公司成立时必须注册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并凭此纳税识别号由银行为其开立帐户税收法律规定对超过1万元以上的款项收入,银行要向税务部门报告。税务部门一旦怀疑纳税人有偷逃税嫌疑,就要求纳税人说明收入来源;税务机关对未申报户,由征收中心将寄发通知进行催报,对经催报仍不申报者税务机关将发出传票,责令纳税人带上有关纳税资料到税务机关陈述逾期未报原因,对逾期仍不申报者,视情节采取下列措施:传唤质询、或移送纳税审计部门办理纳税评估、或列入犯罪调查、或准备法律诉讼、或由征收部门编拟替代性的纳税人申报表并处以罚款。笔者建议参取下列借鉴思路来构筑我国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

1、借鉴美国现金监管办法完善我国税源监控措施。建议我国个人所有收入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转入个人银行存折或银联卡,同时严格控制个人现金收支限额,个人日常支付款项以转账为主,个人在各金融部门存折或银联卡当月提取现金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即每个人当月从各金融部门提取的现金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各金融部门将每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当月收取的账款收入自动通过金融操作系统提交到银监会进行汇总,由银监会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和扣缴后向当地地税机关解缴税款。只要金融部门出台现金管理规定和升级当前的金融操作系统,实行银监会通过金融操作系统监控个人在各金融部门的款项收支,由各县银监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借鉴美国税务与银行联网经验,建设我国银税互联监控平台。建议我国税务与金融各单位进行联网,每个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的每一笔收入税务机关都可适时监控得到。

3、借鉴美国依托社会力量做好税源监管工作的经验,建设我国协税护税网络。我国社会协税护税工作还有待挖潜:一是完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比如燃油税可在立法时列入石油销售公司的扣缴义务、房地产税立法时可将私房租赁税收和保有环节税收列入房产登记部门法定代扣义务,车辆购置税立法时将其列为交警法定代扣义务在挂牌时扣缴,单位纳税人与个人或个体户签订合同时税法应规定由单位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和个体户应纳的印花税;二是国家要出台税收保障法,将各部门纳入涉税信息传递法定职责范围,发挥社会信息控税作用。

(五)借鉴美国信息化管税经验,建立我国税务系统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

美国从1998年~2004年,信息技术经费占税务总经费比例一直在17%~18%,计算机运用于税收管理工作起步早、投入多、设备和征管软件更新快,美国的计算机征管网络已贯穿于从纳税申报到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税收违法处罚等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比如,税务部门与银行合作,可通过大型计算机集中处理系统,准确获取纳税人的各项应税收入情况,从而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的监督。网络还与光电技术、自动化技术结合起来,如使用光电扫描仪加快税收征管信息的录入速度等。大量先进科技手段的普遍应用,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在借鉴美国信息化管税经验时,我们要先对当前的金税三期工程(以下简称金三征管系统)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建议金三征管系统按如下设想进行改造以稳固我国税务系统强大的信息体系

1、建议系统自动识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的资格。因为金三系统中都有一般纳税人识别功能,无需纳税人在申报时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当一般纳税人申报时、金三系统自动关闭其减税降费的享受资格,当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金三系统自动将其六税(指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建税)自动减半征收、对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自动免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对纳税人月营业额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系统自动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建议金三征管系统业务融合。现行金三系统有的税种是单独的一个申报模块,一个企业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时要进入多个申报界面,这样操作复杂、费时费精力,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建议实行综合申报模块,即一个申报界面可申报所有税种。

3、建议金三系统可与金融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实行联网,操作系统实行互访功能,即税务机关金三系统可链接到金融各银行系统查看纳税人银行帐户余额情况、金三系统可链接到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查看纳税人股东投资信息、年检情况。

(六)借鉴美国税务机构建设经验,建设我国高效清廉的税务组织体系

美国税务机构设置比较精减美国国内收入局按经济区域在全国设立7个大区,下设63个税务分局,共辖600多个基层分局,并在全国设立10个征税服务中心和1个总部税务信息处理中心。机构的合理设置提高了美国税收征管的效率。美国税务机构非常少、但工作量不轻,说明机构设置比较科学且高效运作。同时,美国还非常看重执法人员的道德标准和正直品德,确保美国税务机构既高效又廉洁但我国税务机构庞大,各地不仅有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且一个县不论是国税、还是地税都有数个税务分局。笔者认为,现行税务机构设置很不科学,建议在借鉴美国税务机构建设成功经验,对我国税务稽查机构和征管机构及纳服机构进行改革,笔者设想如下:

1、各县成立税费稽查局。目前只是在设区市层面设立稽查局和按区域设立几个稽查局。建议县县设立正科级稽查局,专施税收检查工作和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查补税款(含自查补税及稽查补税款)一律加收滞纳金和罚款(自查补税按0.5倍处罚、稽查补税款罚款不得低于1倍)。税收稽查局人员由各县原来国地税合并后的人员的40%组成,即参加考试后按分数高低选拔稽查队伍人员。在机构编制方面,县级税收稽查局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县级税收稽查局内设机构为:计划选案股、涉税检查股、审理股、执行处股、综合股。

2、各县成立税费征管局。专施执法服务、纳税评估及催报催缴工作,执法服务工作包括纳税服务与基础管理服务和行政处罚,纳税评估及催报催缴工作包括纳税评估与催报催缴和税收风险管理,除税费检查职责外的所有管理职责。县局税费征管局为正科级局,县级税费征管局人员由各县原来国地税合并后的人员的60%组成。县级税费征管局内设机构为:税政法规股、征管股、纳税服务股、规费法规股、人事监察股、计财股、办公室效能办、纳税评估处分局、税费源管理分局、征收分局,每个县级税收征管局可根据地域分布情况设多个税费源管理分局和1个纳税评估分局、1个征收分局。

(七)借鉴美国税收现代化治理经验,提高我国税收治理能力

税收现代化包括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了健全的税收治理体系是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的基础,如何借鉴美国税收治理经验促进我国税收治理能力的提高,笔者提出如下思路:

1、借鉴美国服务纳税人意识,着力提升我国税收服务大局的能力。美国在税收征管中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很强,美国各级政府税务部门中均设有纳税人服务中心,如纽约州财税厅纳税人服务中心雇员近200名。其中60人直接负责向个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40人直接负责向公司提供纳税服务。服务纳税人其实就是服务经济,因为纳税人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是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者,只有纳税人营业收入(销售收入)不断增加才体现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较好,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税收增长才体现经济在向前发展或稳定发展,所以服务纳税人对促进经济的发展也是有助推作用的,服务经济就是服务发展这个大局。既然服务纳税人也会促进经济发展,那么作为税务部门应该以服务为抓手,做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税务部门要利用好税收杠杆促进经济发展:一是要科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要不定期清理防碍经济发展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四是认真开展税收调研与调查工作、及时调整税收政策、做到税收政策与经济发展相融合。

2、借鉴美国依法治税经验,着力提升我国依法治税能力。美国税务部门一旦怀疑纳税人有偷逃税嫌疑,就要求纳税人说明收入来源一旦被认定为偷税则处罚不轻,如果纳税人受到纳税处罚,其就将被税务部门记录在案人们可以借助资信公司调查个人信用情况。所以美国人纳税意识普遍提高,美国纳税人申报超过90%以上是全世界各国申报纳税比例最高的国家,同时也说明美国依法治税能力很强。从美国依法治税成效中笔者提出以下思路着力提升我国依法治税能力:一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让全社会了解税法、学习税法、崇尚税法、遵从税法,做纳税自觉者、做护税正义者、做协税敬业者;二是加大对税收违法违规查处力度。要向美国学习,对税收违法违规者给予重罚,让偷税者背负巨大的经济打击,让税收违法违规者违法成本不堪重负,让纳税人意识到一次偷税三年白干;三是建立社会协税护税平台,出台税收保障法律,把向税务部门传递涉税信息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定义务,并在税收法律中明确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职责,发挥社会各界涉税信息的管税作用。

3、借鉴美国税制改革经验,着力提升我国税务部门改革创新的能力。1986年美国颁布实施了《税制改革法案》,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公平、简化、增长目标,1986年税改为美国经济创造了近1万亿美元的增长机会。从美国税制改革成效中笔者提出以下思路着力提升我国改革创新能力:一是税制改革要围绕降低流通环节税率进行研究。也就是说每次税制改革要以促进经济向前发展为目的,而不能单纯从税收增收这个角度进行考虑。目前流通环节税收主要是增值税,但生产流通领域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3%,这一税率相对原来的营业税税率3%或5%还是显明偏高。目前,我国实体经济中的非国有经济还很脆弱,急需税收政策扶持,而我们当前的生产流通领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能力有限,资金紧张程度难予应对税收纳税申报时限和缴库能力,建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项增值税税率降低至10%;二是税制改革要不断完善和改正。建议2029年后在省局以下层面实行征、管、查二分离机构,比如省级只有一个税费局、设区市设立税费征收服务局、税费稽查局、税费管理局,县级也设立征收服务局、税费稽查局、税费管理局。

4、借鉴美国税务队伍管理经验,着力提升我国税务部门倾情带队的能力。美国税务机构队伍的人员不多,但办事效率却很高,纳税人满意度也不差,说明美国税务队伍管理比较成功,这都有赖于美国税务队伍管理的高薪养廉、制度管人的有效做法。从美国税务队伍管理成功经验中笔者提出以下思路着力提升倾情带队的能力:一是制度建设需完善。要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赖一个样、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叫的,这些怪现象应尽早解决,要解决这些怪现象唯一的良方就是要有针对性的出台一些队伍管理的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做实绩效考评工作、量化工作量、工作量与绩效奖励紧密挂勾,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鼓励多劳者、鼓励实干家;二是从职务职级上建设鼓励机制。对股级干部应给予一定的待遇,或缩短晋级年限,对股级干部与一般科员同台竞聘时应对股级干部有加分的规定;三是评优评先时,应以工作业绩为衡量、以工作态度为衡量、以工作能力为衡量,打破评优评先大锅饭现象,要发挥评优评先的激励机制。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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