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雅芩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十三五”期间,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十三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十亿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社会保险费征收是社会保险工作的源头和起点,是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物质基础,更是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的保证。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相关部门一起稳步推进,细致部署安排,确保了划转工作的顺利落地。在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完善和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鲤城区税务局牢固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内外多管齐下,建立必要机制,坚持综合治费,妥善化解各类社保矛盾,切切实实构建和谐社保费征收体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既是税务部门的政治任务,也是税务部门的历史责任。税务部门不但要面对征收范围扩大、征收群体增加的挑战,还需要解决跨部门业务协同问题。如何提升征收社保费征收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仍然是当下社会关注的重点。本文以鲤城区为例,通过走访企业、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缴费人和社区工作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访谈,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具有促进意义的建议和对策,为降低征缴工作成本,维护正常征缴秩序,解决基层遇到的难题,优化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质效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
二、鲤城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现状
(一)鲤城区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
鲤城区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市,陆域面积53.74平方公里,辖 8 个街道办事处,82个社区居委会。截至2023年1月5日,鲤城区常住人口40.3万人。2023上半年,全区累计社会保险费收入7.45亿元,同比增收1.53亿元,增长25.7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65亿元,同比增长20.54%,基本医疗保险费2.11亿元,同比增长17.73%,失业保险费0.13亿元,同比增长18.25%,工伤保险费0.12亿元,同比增长89.09%,生育保险费0.1亿元,同比增长18.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0.98亿元,同比增长53.7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0.29亿元,同比增长63.0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0.05亿元,同比增长141.9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0.02亿元,同比增长106.65%。城乡“两险”强力推进翻了一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增长率达到了50%以上,社会保险费收入每年都在稳步增长,为社会保险走向全覆盖的发展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鲤城区社会保险费的收支平衡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鲤城区社会保险费划转进度
在未划转前,鲤城区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分别由人社局和医保局负责,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由人社局负责征收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则是由医保局负责征收管理。2001年1月1日起,鲤城区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2009年1月1日起负责征收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1月1日开始数据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两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至此,鲤城区税务局负责区内所有缴费群体的全险种征缴工作,但参保登记、待遇发放等环节仍由人社或医保部门负责。
(三)2023年鲤城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以来,鲤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结合福建省委“三争”行动部署,以社保费“统模式”工作方案为指引,携手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医保等部门创新打造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新模式——“税保‘鲤’一网通”。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窗一网一平台”合署办公模式,联合统筹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办公区域整合、人员配置调整、数据共享强化等事项,进一步拓展精诚共治格局,推动税费服务“提档升级”。自该项目推动以来,鲤城区社保相关业务平均办理时长由原来的1小时左右缩短至20分钟,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新模式从顺利“建”起来到顺畅“转”起来,实现缴费人获得感与税收营商环境“双提升”。
三、鲤城区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鲤城区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存在的问题
1、数据交互推送效率不高
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访谈中,大部分反映因为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业务办理效率大打折扣。现行的税务、社保、医保部门都有其独立的操作系统,这些操作系统之间数据库独立,电子数据无法直接共享,需要上传到数据交换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平台的系统设计,社保经办机构与税务部门的数据是进行实时交互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间数据传输延误时有发生,系统间数据调配易错率高。如企业社保登记信息变更、企业职工增减员等业务,由于受限数据传输的时效性,缴费人无法当场办结,必须等到税务方接收到相应数据后,才可办理下一流程业务,使得完整办理整项业务需要耗时2至4个小时,严重影响缴费人的办理体验。
2、部门协作配合不足
访谈过程中,多位缴费人反映,办理社会保险费的流程过于复杂。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的办税员称,从参保登记到最后成功缴费,涉及到多个部门,只能两头跑,如果后续发现信息有误或者申报缴费有误,经常不知道要先找哪个部门办理。在实际的社保征收过程中,还有许多特殊业务如补缴、退费、清欠等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情况,税务机关却往往因为在征收第一线而被“首问”。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很委屈,在跨部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时容易推诿扯皮、运行不畅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导致缴费人对税务机关的服务不是很满意。
3、参保缴费意愿较低
在今年6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中,鲤城区目标任务是13481人,但累计缴费入库人数1244人,实际完成仅占比9.23%,群众的参保缴费意愿没有很高。一些年轻人表示,自己无灾无病的,身体很健康,每年交那么多医保给别人用。在走访调研中还发现,许多中小微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与员工签订不缴纳社保费的协议。对员工来说,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关保费款项,个人薪资将面临降低的问题,所以他们更看重眼前的利益,觉得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多一点更实在,却忽略了将来待遇的享受。不仅企业职工的权益受到影响,国家也损失了一部分社保基金收入。而很多城乡居民表示不太清楚社保这些事,只知道每年交一点社保费满60周岁就能去申领养老金,但这要累计缴满一定的年限,加上每个月领的养老金也就几百块,使得他们对参保缴费没有多大的积极性。
4、社保费投诉明显增多
近年来,我市逐步进入社保制度全面实施后的首个职工退休高峰期,叠加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经济环境压力影响,企业减员和职工流动愈加激烈,涉及对用人单位的社保费投诉举报也明显增多。社保缴费争议纠纷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和不良影响。今年以来,社保费争议投诉事项就多达17件,涉及企业职工70人,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对税务部门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二)鲤城区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信息共享渠道不通畅
各部门响应平台的接口开发进度不一,各部门之间传递信息存在时间差,涉费数据大都无法直接点对点实时共享或更新,导致无法完全实现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即办即结。系统平台的查错纠错功能不完善,有时候出现错误不能及时发现,甚至需要缴费人的提醒才能找到错误之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效率大打折扣。并且,各个部门数据维护分属不同公司,经常互不买账,部门间的数据维护问题往往无法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工作人员也就无法第一时间了解问题原因及处理进展情况。
2、各部门步调难以统一
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管理层级不一致。一方面,税务部门是中央部委直属管理,各基层税务局属于中直驻地方单位的序列,由地方政府指定分管领导代表地方与税务部门对接;另一方面,人社、医保部门属于地方政府组成单位,而地方政府分管这两个部门的领导可能与承担联系税务部门的分工领导不属于同一人,就造成在领导权限上税务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合作壁垒。由于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以及工作要求存在差异,导致处理具体工作事项时,往往缺乏统一的步调,难以充分协调配合,使得需要跨部门处理的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3、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不够
目前缴费人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追根究底还是宣传不到位,缺乏针对性,造成缴费人对政策的误解,导致社保缴费人缴费意识淡薄,企业存在社保费用漏缴、信息失真等不良现状,极大程度地限制社会保险费覆盖范围的扩大。对于缴费人来说,了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的相关知识渠道可能就仅限于税务部门的宣传以及提醒,因此,宣传辅导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征收效率。而有些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本身存在“重税轻费”思想,认为收费只是“顺带”的工作,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就没有精准对接缴费人的需求。
4、干部队伍素质无法满足业务需要
2019年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以来,社保费急剧增长,对税务干部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现有干部队伍素质还无法完全满足社保征缴业务开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应对职工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投诉方面。由于社保费争议常常涉及历史参保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税务干部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存在着理解有偏差、职责不清晰、工作无思路等种种不足,难以完美解决涉费争议事项,甚至可能导致负面影响、引发舆情。
四、鲤城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优化建议
(一)建设常态规范的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机制
1、建立健全跨部门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税务、人社、医保、人行等部门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优化福建数据交换综合服务平台,各部门统一数据交互的标准,持续扩大部门信息共享范围。按照“谁生产、谁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强数据的质量把关,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更正错误数据、清理垃圾数据,保障必要的、重要的涉费信息共享,确保传递信息全面、完整、准确、及时。
2、优化跨部门协同运维处理机制
各部门共同组建专门的系统运维处理团队,持续优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方式,确保能够及时、快速地沟通解决数据传递错误或延误和系统运行不畅通等问题,提高部门信息传递的时效性,使得跨部门业务办理衔接顺畅、平稳、有序,避免缴费人“两头传话”“多次往返”的麻烦,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待遇享受。
(二)构建协同高效的社会保险费部门共治格局
1、厘清部门职责边界
以“统模式”实施方案为指引,税务与人社、医保等部门要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险费工作分工,明确职责范围,明晰业务边界,做到各尽其责、高效协作。一方面,税务部门要将复杂敏感的社保关系与具体征收工作区分开来,坚守征收机构的主责;另一方面,要推动人社、医保部门不断完善政策口径和执行标准,提高参保登记信息的质量,有效规避历史参保缴费管理存在的漏洞,共同营造公平的缴费环境。
2、加强部门工作联动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与人社、医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等部门会商协作方式加强工作联动,共同妥善处理未按规定参保、已参保未缴费、缴费基数不足等普遍存在的情况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三部门联合成立涉费保障争议调解办公室,互相配合应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欠费争议、待遇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等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完善优质便民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体系
1、打造社保费政策宣传矩阵
线上通过直播、微信公众号、“学税定制”等渠道,对广大缴费人开展全面深入的社保费参保登记、缴费、财政补助等相关政策业务的宣传和系统操作的辅导,确保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推动从“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转变。线下组织党员志愿者、“鲤税讲师团”到共建社区“党建+”邻里中心、企业车间、学校开展政策宣讲会,调研缴费人需求,收集社保业务办理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政策享受更精准。
2、提供精细化社保缴费服务
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部署,持续推进“税保‘鲤’一网通”项目,真正实现社保经办和缴费“一厅联办”“一窗通办”,确保缴费服务更精细。针对不同的缴费群体,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有关事项办理的流程、方式、时限和所需资料,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重点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缴费群体需求,探索创新个性化缴费服务内容和方式,方便缴费人“就近办理”“特事特办”,保障特殊人群缴费顺畅便捷。
(四)强化专业有力的社会保险费人力资源保障
1、丰富社保人力资源配置
成立基层社保投诉案件处理应对专班,由社保、法制、纳服、办公室、管理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加强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管理台账,持续跟踪社保费日常征缴服务中的舆情动态和12345、12366热线咨询的热点问题。专班应对人员充分运用社保费相关系统中的基础数据,深入分析、准确研判纠纷争议的核心问题,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及时、有效化解舆情风险。
2、打造专业社保人才梯队
有针对性地通过集中办公、研讨会等方式创造工作交流学习的机会,定期分享社保业务知识、开展分析研讨,解决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在实践中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流程和各项系统操作的熟练运用,提升社保条线干部的整体业务水平。健全完善导师“传帮带”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以老带新积极作用,为社保费征缴打造更加精良专业的人才梯队。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