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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史漫说
司马迁《史记》里的税收故事
日期:2022-08-18    来源:青少年税法学堂   

在中文字库里,与现代“税”字近似的词有“贡”、“租”、“赋”、“役”和“税”。从字面含义上看,“贡”与“赋”与“贝”相关,前者指畿外或外番上交给中央的馈赠,后者则与军队和兵役相关;“役”涉及到人力,徭役是无偿征用的劳力,同样具有财政税收的性质。“租”和“税”与土地相关,田租交予土地的所有者,税则上交给国库。从古代文献上看,古人并没有细致地定义过,近现代学者则有过激烈的争论。一般的说法是,“役”与“人力”无偿征用相关,是最原始的财税形式;“租”与土地相关,“赋”和“税”则与财政相关,此三者先是“实物”性的财税形式,后发展与“货币银铜”相关的高级财税形式。中国古代赋税的发展,就是从“人力”到“实物”最后到“货币”的发展。

 

《史记》是中国第一部传记体的通史著作,作者司马迁从三皇五帝写到了西汉的武帝,财政税收的记载散见于各处。从《史记》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赋税的起源和中国早期财政税收的特点。

 

赋税的起源与官员的俸禄制。研究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学者,一般把中国赋税的起源定位于西周,也就是《诗·小雅·北山》中的那句“蒲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按照《史记》上的说法,从夏代开始,中国就有了古代的财政税收:“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六府甚修,众土交正,致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司马迁称,商纣王之所以能够“以酒为池,县(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正是因为他“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

 

可惜的是,对西周历史的记载,《史记》并没有涉及到赋税的内容。只是到了秦始皇本纪的时候,司马迁才借李斯之口谈及了西周。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如何安置亲属和功臣曾与群臣们商议过。结论是不再采用西周的分封制和井田制,而确立新的郡县制度,也就是从封建到专制的过渡。李斯对秦始皇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以公赋税重赏赐之”成为中国官僚俸禄吃财政的制度雏形。从西周的井田和封建之制到秦汉封建专制大一统,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次社会结构转型,与之相伴随,财政制度也由君臣分封转为官员俸禄。汉代之前,土地归王,诸侯各有自己的封地;国王享贡赋徭役之税,诸侯收田租;皇帝依照人口户头享受全国的赋税,贵族有自己的食邑得到供养。汉文帝曾经说过:“朕闻古者诸侯建国千余,各守其地,以时入贡,民不劳苦,上下欢欣,靡有遗德。”此后,中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虽一般不存在分封诸侯王的制度,但都实行过分封食邑的“封而不建”的制度。以汉代为例,田赋主要用于地方官吏和军备支出,中央政权支出基本与田赋无涉,皇室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口赋和山泽园池及关市的租税。《史记·货殖列传》称,“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傜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

 

举例来说,吕后的外孙鲁元王偃,年少失父母,孤弱。吕后把他托付给“食邑五百户”的关内侯,让孤儿有所养。到汉代的时候,类似于“高祖时诸侯皆赋”,“诸侯独得食租税”,“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的文字多见于《史记》之中。

 

汉孝惠、高后时,“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对于边关新郡,则有新的政策。汉征发三年,诛羌,灭南越。自番禺以西至蜀南,设置十七郡,“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外各郡,吏卒的奉食及车马被具,各以土地的比例配给。这些新郡曾发生过小的叛乱,汉发南方吏卒前往镇压,万余人的费用都依赖于均输调盐铁的助赋。到汉代的时候,官员的品级和俸禄制度已然成型。汉承秦制,以“石”定禄秩。从词源上分析,“石”乃租税的计量单位。《史记·外戚世家》且有“《汉律》:真二千石俸月二万”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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