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曾任税官
包拯是北宋有名的清官,他一生担任过县官、州官、副丞相等职务。但包公早期还担任过税务官,这恐怕就鲜为人知了。
据《宋史·列传》记载,包拯“始举进士,徐大里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欲不行,拯即解官归养。”
看来,包拯担任的第一个实职就是和州的税务局长。后来他任过三司户部副使、转运使等有关财会户籍的官职,对于发展农业,改进征课制度,减轻民众负担,节约经费开支等多有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