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茶叶专卖制度的转变演变
一饮而尽的岁月,有一种沧桑
有一种茗香,飘在光阴之外
千年沉积,茶古而弥香,饮尽千古
觅茶马古道,泼墨写日月
“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几多悲悯,几多惆怅,谁人晓?两千年来,在这茶马古道上,有一队队负重前行的人马(马帮)。他们,无论春雨绵绵;夏日炎炎、秋风萧萧、冬雪凛凛;无论草地荒漠、高山峡谷、江流河海、湖泊冰川;毅然在霭霭薄雾中缓缓推进,翻山越岭,涉水渡江。在茶马古道【1】的时空里,路途是如此艰险,生命受到极大的挑战。但是他们就这样一步一步地,开辟了世界上地势最高,路途最险,距离最遥远的古道;这条堪称亚洲大陆上最为艰险的商旅秘道便被走了出来。
宋朝亦是个烽火连绵,战未休的朝代,北临契丹辽国的威胁,西北与党项西夏为敌,北部沿边警钟长鸣,战火连绵。日益浩繁的军费开支大大超过了开征茶税的唐朝,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禁榷制度【2】受军费需求的牵制愈益强化,因着国防财政的需要,对茶税的征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茶叶专卖实行全过程垄断经营。“凡民茶折税外,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计其值论罪。园户辄毁败茶树者,计所出茶论如法”(《宋史》卷183《食货志——茶》)。官府垄断园户出产的所有茶叶,除作为租税交纳者外,其余也要由官府收购,从事茶叶贩卖的商人,必须交纳铜钱或金帛等于京师榷货务或东南指定的地方,然后拿到官府给予的领茶凭证———交引,到六务、十三场领取茶叶进行贩卖。
茶叶全面禁榷之后,宋朝又于沿边实行入中制度,改革了榷货务山场制度下官茶销售方式,这是宋代雍熙年间开始利用茶盐等榷货换取民间商人运送军用粮草以保障军队后勤供给的一项制度。它包括入中(持物品入官场中卖)和折中(优于入中物品价值偿值)两个环节,茶叶大量的用于折中的是太宗至道二年(996年)。由于折中后物品的价值高于商人入纳物品的价值,这样就刺激了商人入中的积极性,入中商人以茶折中,也间接的扩大了茶叶的销售量,保证了充足的军需。随着时间的推移,边费支出日益增多,政府不得不以远远高出商人入中到边境地区的商品的实际价值对这些物品进行定价,以此来招诱商人,如此额外的加大了茶叶支出,茶叶出现供不应求,政府茶利下降严重,出现了减少茶利损失与保障沿边军需的矛盾。
为了扭转入中茶法所带来的不利局面,仁宗天圣元年( 1023 年),李谘等建议改用“贴射法”。贴射法下官府不再直接参与茶叶营销,允许商人与园户直接交易,交易必须在官场中进行。表面上看,贴射法与此后嘉祐通商之法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实质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通商,官府仍然通过对收购环节的间接垄断,收取专卖税性质的茶净利。
天禧二年(1018年)又实行了与“贴射法”相对的“现钱法”,将商人沿边入中物货以现钱折中,京师算茶时,入中交引按时值折算,使茶叶与沿边入中脱离直接关系。但随着边费供给的增加,不久茶叶又直接用于沿边折中,与实物折中相伴的又是虚估的增加。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宋政府第二次推行现钱法。此次贴射法实行的目的与淳化三年第一次贴射法不同,其目的是为了降低虚估。
自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至嘉祐年初,针对无法根治的虚估现象,不断有朝臣提出“通商之议”,但由于茶叶无法完全从沿边折中领域退出来,“通商之议”不能取代禁榷法。茶叶继续用于沿边折中,虚估就不能避免。因此要根除虚估之弊,就要废除虚估生长的茶货的榷货务山场制度,同时使茶叶与折中二者脱离直接联系。仁宗乃于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下令罢黜榷茶,颁行通商之法。史载通商法的主要内容是:“园户之种茶者,官收租钱;商贸之贩茶者,官收征算”。嘉祐通商法前后持续了四十余年,在“神宗、哲宗朝无大更革”,直至崇宁元年蔡京【3-1】变法才最后取缔。
景德二年(1005年),林特【3-2】进行茶法改革,限定了虚估数额,将7:1左右的虚实估值比降低到了2:1左右,这一措施减少了宋政府的茶利损失,但是政府的茶利收入是建立在对园户和商人利益损害的基础上的,且沿边入中对商人的依赖并未减少,因此未能根除虚估之弊。林特茶法实行后茶课确有增长,这既因降低了虚估,也因加重了对商人园户的剥夺,必然损害商人特别是小商和园户的积极性。结果导致小商“不能自行”,园户“聚为盗寇”。茶课的减少也成为必然,即《宋史·李溥传》所言:“茶法行之数年,课复损于旧。”出现大中祥符八年茶利的大幅减少。
通商法实行四十年之后,宋徽宗时期,蔡京又对东南通商茶法进行了三次变革,也是北宋最后一次改革,也是宋代影响最大的一次茶法改革。第一次:崇宁元年(1102年)蔡京恢复禁榷茶法,在嘉祐通商以前的茶法官府置场收购,改革了官场的设置形式。此法相对于榷货务山场制度,更有利于茶叶的流通。第二次:崇宁四年(1105年),蔡京又一次对茶法进行重大改革,是为卖引法。废除了官府垄断茶叶收购批发的制度,允许商人与园户直接交易,但仍是专卖法,与嘉祐通商法有本质的区别,它初步奠定了“以引榷茶”制度的模式。第三次:政和二年(1112年)推行蔡京推行合同场法,最终确立了“以引榷茶”的模式。政府通过发引,验引,批引,缴引等办法对商人收购、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进行严密的管理,茶引的印造和发卖权州县不得参与,统一收归中央。
蔡京茶法是宋代榷茶制度由官府垄断收购向“以引榷茶”转化的标志,这一转变是蔡京茶法最大的特点。就封建政府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调整经济管理政策和方式的角度来说,蔡京茶法有自身的合理性,也正因此,“以引榷茶”的模式才能在南宋时期继续沿袭。
“极天下之大而无终岁之储,愁苦议乎盐、茗、榷货之间而未得也”( 《叶适集·水心别集》卷11,《财总论二》、《茶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宋政府财政收支提供了基础性条件,而宋代专卖收入已接近两税收入,在财政结构中与两税并驾齐驱,构成宋代财政的两大支柱。如果说宋代赋役制度的变革如二税折钱、免役征钱等具有迫使小农与商品交换市场相结合的客观作用,那么,禁榷制度的作用似乎可以理解为,通过政府操纵下的榷货买卖从另一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这个趋势。总的演变态势就是由直接专卖制到间接专卖制,从传统的官产、官运、官卖,由官府独利到官督、商运、商销,官商共利的方向转变,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底层的小商人则不断寻找制度中的缺陷,率先进行小范围的制度变革成为上层改革者进行改革的动因和源泉。
注解:
(1)茶马古道
1)马古道简介:茶马古道是指存在于中国西南地区,以马帮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民间国际商贸通道,茶马古道源于古代西南边疆的茶马互市,兴于唐宋,盛于明清,二战中后期最为兴盛。茶马古道分川藏、滇藏两路,连接川滇藏,延伸入不丹、锡金、尼泊尔、印度境内,直到西亚、西非红海海岸。有的还从西藏转口印度、尼泊尔,是古代中国与南亚地区一条重要的贸易通道。
2)马帮,就是按民间约定俗成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一群赶马人及其骡马队的称呼。马帮是大西南地区特有的一种交通运输方式,它也是茶马古道主要的运载手段
(2)禁榷制度
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它是国家政权运用经济特权对重要商品,特别是日常生活消费品如茶、盐、酒等实行专卖,独占其利润的制度。
(3)人物简介
1)蔡京(1047~1126),北宋时期的宰相,字元长,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与北宋政治家、书法家蔡襄是同乡。蔡京的艺术天赋极高,素有才子之称,在书法、诗词、散文等各个艺术领域均有辉煌表现。他的书法,跻身于北宋苏、黄、米、蔡四大家之中,存世书迹有《草堂诗题记》、《节夫帖》、《宫使帖》。蔡京还是王安石变法的坚决拥护者和得力干将。
2)林特,字士奇,福建顺昌人,约生于后周广顺元年(951年)。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南唐亡,林特归宋,宋太宗任为长葛(今河南长葛县)县尉。又先后改任遂州(今四川遂宁县)录事参军、大理寺丞和陇州(今陕西陇县)通判等职。端拱元年(988年),任三司户部勾院通判。后又任户部副使、盐铁副使。乾兴元年(1022年),仁宗即位,林特被任为刑部尚书,翰林侍读学士。后丁谓被贬官,林特也被贬为许州(今河南许葛)知州。后又奉诏还朝,任户部尚书。不久病逝,追赠尚书左仆射。林特著有《会计录》30卷,《东封西祀朝谒太清官庆赐总例》3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