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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史漫说
千声方响敲相续 一曲两税戛未终
日期:2020-08-14    来源:原创   

——曲罢,话两税

听一曲旧乐,宛如瞬间拉近了年代久远的背景,烟胧寒水,似迷似幻,古道长安街长街又断....

 

多少个轮回,世事仍是玄幻般地不忘上演,远去的盛唐岁月时隐时现。悉知,构筑盛唐气象底蕴的,是国家的安定与经济的繁荣,而经济的繁荣与国家的安定,与唐前期实施的租庸调有极大的关系。然,进入高宗武周时期,战争不断,军费开支德浩大,政府的赋税收入急剧下降,日益增多的兵役和赋税负担都加在课户身上。在这样的背景下,使得人口大量流散,而这时的课户,只占全国总户数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唐皇朝既失去了征收赋税的土地,又失去了交纳赋税的人丁。这样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也无法继续存在下去,也正是唐王朝由盛转衰之始,也紧紧连着王朝盛衰。为了维持唐王朝的统治,不得不加强对户税和地税的征收。由于户税和地税收入不断增加,地位日渐重要,为向两税法过渡创造了条件。

 

公元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杨炎为宰相。杨炎面对着土地兼并严重,户籍混乱,田亩转移,人口流散,吏治败坏,藩镇截留税收,国家财政面临危机等情况,宰相杨炎跪在皇帝面前磕着头据理讲道:赋税财收是国家根本大事,就像是活人的喉咙,天下的治与乱、国家的强与弱都由它决定。随后提出两税法,开创了中国费改税的先河。根据史籍记载,两税法的内容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饶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以前的财政思想一向以量入为出为原则,杨炎他以量出为入的财政原则,作为其制定税收总额的总原则。根据国家的财政支出数,匡算财政收人总额,再分摊给各地,向民户征收,意在限制滥征苛敛,减轻人民负担。两税法将过去的租庸调和户税、地税及各项杂征合并,统一征收,以户税、地税为基础,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既不分主户客户,也不分定居或行商,所有居民一律在所居之地征纳两税。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作为征税的另一原则。税额按田亩和资产的多寡确定,废除以前的租庸和杂税。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两税法规定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定居为依据,交纳居人之税,至于行商则按三十分之一纳税。两税法税额的计算基础,是以大历14年(公元779年)垦田总数所应交纳的钱谷总额分摊到各州县,按各户贫富等级征收。其中田亩之税 部分,仍按上述规定由纳税人缴纳谷粟,其余各税一律折合货币交纳,并以此为以后各年应税额的标准。

 

实行两税法后,停止了其它一切两税之外的征科名目,把地税、户税、租庸调和一切杂税合并到一起。也改变了过去那种旬输月送无休息的状况,分夏秋两次征收,减少了纳税项目,简化了纳税手续,且纳税时间上规定各有不便者正之,体现出灵活性,还特允其鳏寡孤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礼记·礼运篇》),鳏寡孤独的老人及有疾病残疾的,皆能有所养。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剥削,也缓和了当时已经尖锐了的阶级矛盾。

 

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经朝廷派官吏到各地检查核实户口,共清查出主户三百八十万户,客户三十万户,一律编入当地户籍。由于纳税户的增加和赋税承担面的扩大,一般自耕农民的赋税负担减轻了,而政府的财政收入却大大增加了。两税法施行后,政府的财政收入,每年达到三千多万贯,比实行两税法以前增加了一倍以上。两税法集中财权于中央,整顿了财政制度,消除了以前财政上的混乱局面,打击了大地主和地方藩镇割据势力,缓和了阶级矛盾,巩固了中央集权。据《旧唐书杨炎传》记载:两税法实行后,天下便之。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自是经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两税法规定以货币计税交纳,这在我国财政史上是一大进步,它有着积极的意义,这是肯定的。但由实物转为金钱,出现了实物抛售,使物价下降,农民吃亏,加重了负担。税项摊分全国各户,因摊分不均匀,各州税率不均,故税率重的州相继出现逃亡的民户。两税制打破传统井田、均田一贯的平均地权政策,从此田亩可自由买卖,使兼并之风再起,土地再走回秦汉时代趋于集中的旧路,社会再呈现贫富悬殊的不安和病态。再者,农税之评定是以田亩计而不论土质之高下,故富户持有良田者输税同于持有瘦田之农户,使贫富差距更趋明显。

 

两税法虽把租庸调合并在一起,化繁就简,但日子一久,政府把它的来历给忘记了。遇到政府用钱,自不免要增加新税,这些新税本来早已有的,只是已并在两税中征收,现在把此项目加入,即等于加倍征收各项税收,这是两税制税项不明之弊。但是,两税法失去均田租庸调为民制产的精神。两税只重征税,并无分田平民的内容。其征收本以贫富为差,但评定民户之富贫只能根据各民户拥有之土地作为标准,是以两税法遂演成亩税。

 

可知天海风涛曲,也杂人间怨断言,一笔,一墨,写尽两税下的民间疾苦。然,税制改革,历来是极其艰难的事情,尤其是国家处在由盛转衰的趋势之中,甚是艰难。两税法的制定和颁布施行,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作为一场赋役制度变革,从酝酿到实施历时不过半年左右,却对当时和后世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后世史家亦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截然不同,但从历史发展的眼光评价两税法,应该说这一变革,适应了当时封建土地关系的转变,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可以说两税法代替租庸调与府兵制,固然与王朝的覆亡有一定的关系,但如果在那样的背景下不对此进行改革,不仅租庸调制与府兵制根本无法进行,而且还会加速唐王朝的灭亡,如果历史可以重演的话,也许我们就会看到这样的结果。

 

 

注解:

(1):杨炎简介: 杨炎,[唐](公元七二七年至七八一年)字公南,凤翔天兴人,别号小杨山人。生于唐玄宗开元十五年,卒于德宗建中二年,年五十五岁。美须眉,峻风寓,文藻雄丽,豪爽尚气。父丧庐墓,号慕不废声。河西节度使吕崇辟掌书记。德宗时,累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作两税法,一变租庸调旧制。当时便之。初炎矫饬志节,颇得名。后党元载,坐贬。及得政,睚眦必仇,果于用私。以刘晏劾载及己,贬晏忠州,诬而杀之。及罢相,为卢杞所构,赐死。后诏复官,谥平厉。炎著有文集十卷,制集十卷,《新唐书艺文志》系苏弁所编,并行于世。

(2):唐德宗李适在位时期简述:唐德宗(779年——805年在位)李适(742年-805年)(适发音为Kuò),天宝元年(742)四月十九日生于长安大内宫中。他是肃宗的长孙、代宗的长子,他的整个少年时代,正是大唐帝国昌盛繁华的辉煌岁月。但好景不长,他14岁那年(天宝十四载,755)的十一月,爆发了安史之乱,第二年长安失守,玄宗出逃四川,从此大唐帝国陷于一场亘古少见的大动乱之中。在大唐帝国的盛衰变迁中,德宗和其他皇室成员一起饱尝了战乱和家国之痛,也亲身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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