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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史漫说
楚虽有材,晋实用之
日期:2021-01-26    来源:原创   

——耶律楚材的税制改革

“横空千里雄西域,江左名山不足夸。”一个人倘若有了多重身份,在历史舞台上一定是个十足的矛盾体,耶律楚材就是这样一个人。熟知历史的人都知道,耶律是辽姓,而耶律楚材恰恰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九世孙,如果辽朝不为金朝所灭,耶律楚材或许能够做一任皇帝,但是朝代轮替总无情,他成为金朝的官吏,成吉思汗十年(1215),蒙古军攻占燕京,成吉思汗得知他才华横溢、满腹经纶,遂派人向他询问治国大计。而他目睹了金朝末期统治者的腐朽昏庸后毅然成为了成吉思汗灭金的急先锋,帮助成吉思汗灭掉了曾经灭掉他祖先的女真族人。正所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在随成吉思汗征战南北之际,耶律楚材也流露出了文人骚客的谈雅本性。在他的诗中既可见奇瑰壮丽的西域风光,也可见世事流转的感慨。即便抛开其政治上的贡献,仅就其文化上的贡献而言,耶律楚材也是一个足以彪炳史册的巨人。

 

当然,耶律楚材最为彪炳史册的是他辅佐窝阔台大汗时期在蒙古政治、经济制度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制,使这个善于征服的游牧民族迅速融入到封建统治者的角色之中。

 

政经百制,财税为基。

 

蒙古在游牧时代也有贡赋的征发,《蒙古秘史》上称为“忽不赤儿”,但对于征收的数量并无明确的规定,于是出现了“行无定制、取无限量”的情况。窝阔台即位之初,即依照中原和西域诸国的赋税制度,确定了草原税制:规定蒙古民有100匹马输牝马1匹,100头牛输牝牛1头,100只羊输羚羊1只,并定为永制。

 

在成吉思汗的箴言、诏令中虽有不少有利于社会经济恢复发展的内容,也有少量关于赋税制度的规定,但不系统。有的措施也没来得及落实,本人便于1227 年与世长辞。

 

当时,有人认为应该用“扑买”之法来征税,这种征税法就是由包税者上交给让蒙古大汗满意的数目,至于如何征税征什么税种,全凭包税者的自己做主,这当然是耶律楚材竭力反对。若是中原也实施这样的包税法,天下大乱了。反对扑买课税,禁止以权谋私西域各国实行的是一种由商人包税的扑买制度,后来一些西域和汉族商人要求把这种制度搬到中原,“以银一百四十万两扑买天下课税”。耶律楚材坚决反对,说:“此贪利之徒,罔上虐下,为害甚大。”从表面看,用耶律楚材征收赋税的办法,一年才能征收50多万两银子,加上其他收入,数目也不太大。而那些商人提出包税,一下子就上交国家140万两白银,确实有一定诱惑力。但耶律楚材深知,商人拿出140万两,就会向百姓加倍地征收赋税,会大大加重百姓的负担,因此他不同意采取这种办法。当时,所在官吏取借回鹘债银,其年则倍之,次年则并息又倍之,谓之羊羔利。积而不已,往往破家散族,以至妻子为质,然终不能偿楚材奏令本利相侔而止,永为定制,民间所负者,官为代偿之

 

耶律楚材在窝阔台时期执掌中原地区赋税事宜,建议颁行《便宜一十八事》,设立州郡长官,使军民分治;制定初步法令,反对改汉地为牧场;建立赋税制度,设置燕京等处十路征收课税所。

 

原先,蒙古统治者动兵扩大帝国辖地时,经济上的目的是掠夺财富。因此,每到一地后总是把财产掠夺一空。把掳来的人民、工匠充为奴隶,然后按功勋的大小分赐给诸王贵族、将领,而大汗则从中各取得一份。那时,统治者不十分重视赋役管理和人口管理术,所以,这种以掠夺为主的剥削方式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是严重的,它使北中国本来从唐“安史之乱”后出现的经济创伤加剧,耕地荒芜,人口流亡,王公贵族占农田为牧场的情况严重,于国于民都无利。这种情况严重地影响了元初蒙古族统治者的政权的巩固。为改变这种局面,元太宗于1229 年确立国家赋税制度,内容涉及蒙古地区和中原地区。其规定分别是:蒙古地区的牧民凡有马、牛、羊一百者取其一;中原地区农民以户为单位出赋税,标准是每户纳粟二石(后增至四石)。这是根据耶律楚材的建议确定的。这些规定是因地因俗因族情而确定的不统一的全国性赋税制度。

 

13世纪20年代,蒙古国时期还实行分封制。统治者把北方的一些州县分封给诸王、功臣、驸马作为“投下”。这些权贵的官职和地盘是世袭的。虽然他们的献纳和军队是蒙古国财政和军事的主要来源,但其独霸一方的状态从根本上说是不利于蒙古国的统治的。并且各汉人世侯拥有一批兵农合一的依附人口和大量驱奴,这种人生依附关系强化的现象实际上是一种退步,是部落酋长制及奴隶制式的管理方式,也是蒙古早期分封制与中原封建生产关系的一种特殊的结合,1230年,耶律楚材上书建议:“州郡的事务,有长吏专门负责民事管理,万户管理军政,凡是课税的事务,权贵不得干涉。”这样就使军、民、财政分开,1234年他建议窝阔台在中国北部进行人口调查,查出隐藏和流动人口,让他们返回家园和登记入册。这次人口调查的目的就在于查实被权贵隐匿的依附人口,当1236年人口调查结束时,更多的公平征税方法被采用,单个家庭实际上的负担大大减轻了,有些户减轻90%之多。

 

1236 年,窝阔台在耶律楚材建议之下开始改变中原地区的赋税制度。地税:上田每亩三升,中田每亩二升,水田五升。丁税: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每年缴纳粟一石,驱丁(奴婢)五升,新户丁驱各半,老幼不纳税。凡田多人少者按地税计;凡田少人多者按丁税计。户税:以户为单位缴纳科差,有丝料、包银两种。上述新赋税制度是在金已灭亡后进行户口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的,从其内容可以看出,元太宗由于耶律楚材和西域人麻合没的滑剌西迷意见不一致,采取了折衷办法,即地、户、丁三种课税方式同时并存。上述内容中的丝料之法始行于1236 年,其标准是:每二户出丝一斤给官府,每五户出一斤缴给受封之主。包银之法始于1251 年,定每户出包银六两,后因许多汉官认为太重,减为四两:二两输银、二两折收丝绢等物。此外,还有各种商税、杂税,如酒醋税,窝阔台在耶律楚材的协助之下,在各地设酒醋务坊场官,隶属于征收课税所。如茶税,耶律楚材定制了茶引制:茶商先向茶司缴纳茶税,领取公据,然后到产茶地区按公据载明的数量向茶户买茶,再回到茶司交回公据,换取茶引,凭茶引发卖茶货。

 

耶律楚材改变了蒙古贵族阶级原来落后的掠夺财富方式,创设了一整套完整的赋税制度。其主要税收思想是:保护税源,对州县官吏擅自征税的,必加严惩,同时反对以丁为户的征课方式,防止人民逃亡;平均负担,让蒙古、回鹘等内迁民户与中原居民实行同税同赋。

 

耶律楚材因力主改革,前期受到别迭的反对,只是因元太宗的直接支持而战胜了对方。太宗去世后,因没有开明帝王的支持,后期的耶律楚材在经济改革方面受到了乃马真后的阻难。耶律楚材因拒绝给从事扰民经商活动的人开空白介绍信,受到了乃马真【3】的冷待,晚年实际上失去管理经济的实权。

 

公元1244年的514日,耶律楚材在壮志未酬中悲愤而死。砥柱中流断,藏舟半夜移,消息传出,倾国悲哀,许多蒙古人都哭了,如同丧失了自己的亲人。汉族的士大夫更是流着眼泪凭吊这位功勋卓著的契丹族政治家,他们的良师益友。蒙古国数日内不闻乐声。正如其同时代人暮之谦在《中书耶律公挽词》中所言:忽报台星折,仍结薤露新,斯民感天极,洒泪叫苍旻。

 

 

注解:

(1)湛然居士文集》:共14卷,是别人据耶律楚材作品而汇编成集,最早编成于公元1233年。全书以诗为主,也有一些序、疏等文章,反映了作者的部分经历、个人的真实思想和当时的社会状况。因此,是书为治元史者研究耶律楚材的思想和十三世纪初我国北方和西北史地等,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料。

 

(2)元太宗窝阔台:是成吉思汗的第三子,蒙古族。在1229年的库里尔台大会中被推举为继任人,管理整个蒙古帝国。他在任内继续父亲的遗志扩张领土,主要是继续西征和南下中原。他在位期成功完全征服中亚和华北。在位十二年(12291241 )

 

(3)乃马真后,(?-1246),史称乃马真后,窝阔台汗的皇妃。1241年窝阔台汗去世,其长子贵由远征尚未归来。于是,乃马真后"未与宗亲们商议,便狡诈地擅自夺取了国家政权。此事件,史称 "乃马真摄政"。她统治时间达5年之久。她的摄政,使成吉思汗《札撒》遭到废弃,造成法度不一。使蒙古帝国濒于崩溃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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