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助力外商用足政策红利,提高再投资积极性,推动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在当地落地见效,8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联合市商务局共同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政策宣讲会,为辖区内重点外资企业及各产业园、镇街相关工作人员讲解政策。
宣讲会上,税务部门“项目管家”服务团队业务骨干对上个月出台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此前已实施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围绕新政策惠及对象、政策执行期间、优惠金额计算、优惠如何申请等方面展开,不同于单纯的条文讲解,本次宣讲更注重结合企业实际操作场景,让参会人员听得懂、用得上。
据了解,公告规定“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这一真金白银的利好让参会企业代表兴趣浓厚,互动答疑环节气氛热烈,“政策执行至2028年底,税收抵免未用完的额度是否作废?”“如果直接投资未满5年,但此前的优惠额度已被享受了,要如何处理?”企业代表们就政策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踊跃提问,税务干部一一解答。
“本次国家针对境外投资者出台的政策优惠力度很大,福清税务和商务部门及时地作了政策宣讲,让我们对政策理解更透彻,以后享受优惠也更方便高效了。”会后,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田冬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