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海峡税苑
福州晋安:全链条服务让企业无忧接收“全电发票”
日期:2022-08-19    来源:东南网   

 

  “通过系统就能直接接收发票,方便、快捷、高效!税务部门还耐心地为我们手把手辅导,点赞!”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胡丽娟满意地说道。

 

  原来,718日当天,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收到了一张全电发票,票面金额五百余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718日开始,我省(不含厦门市)纳税人作为受票方,接收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为做好此次“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全力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全电发票”受票业务内部培训会,梳理下发培训材料,确保培训“全覆盖”。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多渠道,向纳税人发放《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辅导手册》、《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确保宣传“全覆盖”。为服务好受票企业,还提供了“随票服”和“网格服”专项服务,通过一对一、电话等方式辅导企业开展发票查验工作,确保企业端查询查验、抵扣功能正常。

 

  全电发票的推行,优化了办税流程、提升了查验效率、大大节省了时间,降低了用票成本,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给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下一步,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将继续落实受票试点的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上一页:东南网:漳浦县税务局组织全体女税工开展主题培训活动
下一页:大田税务:留抵退税 助推企业发展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30号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40097 Email:fjswxh@qq.com
技术支持:福州泰讯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分辨率为:1024*768
闽ICP备09045903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8号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